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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规定了刑事责任年龄制度,也就是说,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那么才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毕竟承担刑事责任除了考虑到年龄问题外,同时还要看行为人的精神状况,只有同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那么最终才会要求承担刑事责任。另外,针对《刑法》中规定的几百个罪名,并不是所有的罪名都是同一个刑事年龄标准要求。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了年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刑事责任年龄的一般标准。第二款规定了在几种罪名中,年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也需要负刑事责任,这些罪名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这些犯罪都属于严重的暴力型犯罪,所以会对刑事责任年龄降低标准。但是,由于未满十八周岁还是未成年人,所以,对于年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的罪犯,还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对于因为没有达到十六周岁而未被处于刑事处罚的,应当要求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对其严加管教,或者在必要时还会由政府收容教养。
也就是说,我国《刑法》对于责任年龄分成了四个部分,不满十四周岁属于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他们对任何刑事犯罪都不负责;十四到十六周岁的则属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只有特定在特定的罪名下才需要其承担刑事责任;而在十四到十八周岁之间的就的属于减轻刑事责任年龄;年满十六周岁的,则属于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不论什么刑事犯罪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在犯罪的时候并不满十八周岁的话,无论其罪刑多么严重,最终都是不能对其适用死刑,这里就包括不能判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另外,考虑到未成年人犯罪,我国也规定,此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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