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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中,仲裁时效是关键风险点。以邓某案为例,邓某主张2016年12月至2018年2月在某工程管理公司工作,2018年2月双方劳动关系解除。2024年10月邓某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一审二审均确认存在劳动关系。2025年8月邓某再次申请仲裁要求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刘伟律师代理公司出庭,指出劳动关系2018年3月1日终止,仲裁时效一年,邓某2025年才主张权利已超时效。法院认定邓某未在法定期间主张权利,且无时效中止、中断情形,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为公司避免近5万元损失。
确认劳动关系也是劳动纠纷的常见风险。申请人刘某通过招聘软件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UI设计。公司称刘某是第三方团队成员,与其无劳动关系。刘伟律师代理刘某,通过招聘软件记录、考勤管理、工作安排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仲裁院认定劳动关系成立,支持刘某拖欠工资、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及部分加班费请求,共计获赔11471.26元。
社保缴纳问题同样不容忽视。申请人杨某入职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保。杨某以未缴纳社保等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仲裁,要求多项赔偿。公司以杨某曾出具放弃社保声明抗辩。刘伟律师代理杨某,论证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放弃无效,杨某被迫解除合同应获经济补偿。同时,成功主张未休年假工资时效起算点为年度终了,使2021年未休年假获赔,还为杨某争取到失业金损失赔偿,核心三项请求共获赔40357.56元。
建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及时关注仲裁时效,保留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和权益的证据,依法履行社保缴纳等义务,以避免纠纷发生时陷入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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