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陈X在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的合伙投资项目中,遭遇了长达十年的困境。自2015年起,因城市规划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客观因素,项目开发长期停滞,被告未按约定推进项目建设,陈X不仅无法从项目中获得收益,投资的1200万元也面临着无法收回的风险。他陷入了一种无助的境地,不知道如何打破这一僵局,拿回自己的投资。
邵如阳律师首次接触这个案件时,敏锐地意识到案件的核心在于如何打破合同僵局,实现陈X的投资权益。他仔细研究了案件的细节,发现原诉请要求被告返还投资款1200万元存在执行风险,因为被告明确表示无资金返还且案涉土地登记在被告名下。于是,邵如阳律师的维权策略从调整诉讼请求开始。
在诉讼过程中,邵如阳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系统地整理了协议书、投资款明细单及付款凭证、政府部门文件、被告请示文件等证据,构建了完整的证据体系。这些证据充分证明了双方的投资事实以及项目长期停滞的状态,为法院认定合同解除提供了坚实的依据。
对于合同是否应当解除这一核心争议焦点,邵如阳律师充分论证了项目停滞逾十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事实。他指出,被告作为项目全权管理方,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尽到最大努力推动项目或与原告就合同变更达成一致。通过这些有力的论证,邵如阳律师成功说服法院认定合同履行陷入僵局,支持了原告解除合同的诉请。
在投资款的处理上,邵如阳律师准确援引《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关于共有物分割的规定。他主张对无法分割的共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拍卖、变卖方式处置,并按投资比例分配价款。这一方案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切实可行,得到了法院和被告双方的认可。
邵如阳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时,还考虑到了诉讼成本的问题。他通过变更诉讼请求,避免了高额评估费用和冗长的清算程序。最终,法院判决案件受理费149300元由双方按比例分担,合理地控制了诉讼成本。
邵如阳律师在这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精准的诉讼策略调整、有效的合同僵局破解、正确的共有物分割规则运用、完整的证据体系构建以及合理的诉讼成本控制,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陈X的合法权益,使陈X从长期无法退出的困境中解脱出来,实现了投资权益的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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