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劳动市场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其中,书面劳动合同的缺失以及违法辞退等问题,常常让劳动者陷入困境。郑XX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2023年10月30日,郑XX入职福建某建设公司担任预算员,然而入职后公司始终未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安排他休年休假。到了2025年3月,公司项目负责人口头通知郑XX办理工作交接,理由是“辞退”。
王俊杰律师在集美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习期间,系统学习了劳动法律知识,这让他在面对郑XX的案件时,能够迅速洞察其中的法律问题。他深知,书面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依据,而公司未签订合同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郑XX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多项费用,仲裁裁决支持了部分请求,但双方均不服诉至法院。王俊杰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基础,对案件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在处理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问题上,公司主张微信聊天记录已构成书面劳动合同。王俊杰律师在学习过程中对《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有着深入的研究,他指出该聊天仅涉及部分入职邀约内容,未覆盖合同期限、工作地点、社会保险等必备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替代书面合同。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观点,判决公司支付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10月28日期间二倍工资差额79172.42元。
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方面,《工作交接表》明确记载辞退原因并加盖公章,公司却未能举证解除的合法性。王俊杰律师在处理众多劳动纠纷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依据微信记录显示郑XX无离职意愿、双方未达成一致,判断公司单方解除行为违法。法院也认可了这一观点,判决公司支付赔偿金34000元。
对于未休年休假工资,郑XX提供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其入职前已连续工作满一年,入职当年度即享有年休假资格。王俊杰律师凭借对劳动法律的熟悉,准确把握了这一关键证据,经折算,2024年度5天、2025年度1天,共计6天未休,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6252.87元。
在工资差额方面,公司对仲裁裁决的9000元工资差额无异议,法院予以确认。而在休息日加班工资请求上,由于郑XX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仅为零散沟通,无法证明完整加班事实,且公司无考勤制度,该项请求未获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郑XX工资差额9000元、未休年休假工资6252.87元、二倍工资差额79172.42元、赔偿金34000元,合计128425.29元,驳回双方其他诉讼请求。
法理升华:
王俊杰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洞察力。他在集美大学法学专业的学习经历,让他能够准确把握劳动法律的细节和要点。从案件的各个方面来看,无论是对书面劳动合同的判断,还是对违法解除行为的认定,以及对年休假资格和工资差额等问题的处理,王俊杰律师都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郑XX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这也再次证明,在劳动纠纷中,专业的法律支持对于劳动者维权至关重要。王俊杰律师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法律的公平正义在这个案件中得到了体现,也为广大劳动者在面对类似问题时提供了一个成功的范例。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