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了2020年9月19日,杨X与业主方就承包的桩基工程进行结算,确定杨X实际施工的工程价款为136XXXX7164.84元。业主方给杨X和该公司都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但杨X和公司就已支付工程款数额产生了争执。杨X起诉后,公司对一审判决认定要支付给杨X的金额不服,于是引发了二审。
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的聂嘉仪律师接受公司委托后,迅速行动。她第一时间到相关法院调取一审判决书和全部证据材料。由于业主方与该公司就涉案工程从一审打到了再审,为全面了解工程款支付问题,聂律师又分别到二审、再审法院调取相关诉讼材料并深入研究。
之后,聂律师多次约见公司负责人沟通交流,引导负责人回忆工程款支付的细节和流程。经过反复交流和对银行转账明细的研究,负责人回忆起一个重要情况:业主方每次支付工程款都打到业主方与公司的共管账户,该账户未经业主方授权钱无法转出,而且大部分工程款是业主方与杨X直接结算。银行明细显示,2014年1月27日、2014年3月24日,业主方分别向共管账户转账83万元、80万元,且到款当日这两笔钱原封不动转了出去。聂律师仔细对比其他支付凭证中杨X的银行账号,确认这两笔款项当天就转到了杨X账户。最终,法院支持了这两笔款项已支付给杨X的事实,为公司实实在在减损163万元。
这件事给咱们普通人提个醒:在建设工程合同里,付款细节一定要记录清楚,银行转账记录要留存好。遇到纠纷时,多回忆付款流程和细节,说不定关键证据就藏在其中。
在这起建设工程纠纷二审案件中,聂嘉仪律师成功为公司减损163万元。聂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900件,其中民商事和刑事案件就有700余件。深厚的法学功底,让她在面对复杂的建设工程纠纷时格外从容。为了理清工程款支付的来龙去脉,她深入研究多案材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正是多年的积累和对每个案件的专注,让她能在二审时效紧、证据繁杂的情况下,精准找到关键突破口。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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