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国家赔偿属于司法救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吗?
国家赔偿不属于救济。救济是救助接济的意思,是因为被救济人贫困或者缺少谋生途径,或者有残疾,或者有重大疾病,生活艰难困苦,政府出于人道主义及每个公民都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原因予以救济帮助。
国家赔偿是因为国家或者政府因为行为失当,导致个人财产损失或者健康损失以及青春时间损失,经过纠正,所应该给予补偿。
二、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情况
按照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具体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申请国家赔偿不属于救助的一种,国家赔偿的原因是国家因为某种原因侵害了公民的权利,按照法律理应对其进行赔偿。而救助的前提是被救助者因疾病或贫困需要人道主义救援,并不是国家造成的这一结果,因此两者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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