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来说说曹X涉嫌受贿罪一案。曹X,1970年出生,原本是XXX公安消防大队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2017年,他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后被逮捕,羁押于淄博市XXX看守所。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6年期间,曹X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在消防业务检查、审核、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多家单位及相关人员财物,共计66.0622万元,涉及九起受贿事实。
曲延波律师作为曹X的辩护律师,仔细研究案件后,提出了核心辩护意见。他指出,曹X的行为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而且曹X系初犯、偶犯,在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另外,曹X在案发后积极向侦查机关退缴赃款25万元,主动挽回涉案损失。
法院经审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曹X受贿66.0622万元的犯罪事实予以确认,但也查明了对曹X有利的关键事实。曹X经侦查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侦查机关尚不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最终,法院采纳了曲延波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处曹X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同时对犯罪所得进行追缴。
再看看高X涉嫌强奸罪一案。2017年10月,高X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批准逮捕。公诉机关指控高X于2017年10月2日凌晨,将被害人带至某小区自家地下车库内,采用胁迫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公诉机关提交了常住人口基本信息、伤情照片、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DNA检验鉴定书等多项证据。
曲延波律师接受高X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他全面梳理案件卷宗、核实各项证据材料,多次与当事人沟通案件细节,确定了无罪辩护的核心思路。在庭审中,他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及提交的证据,提出多项核心辩护意见。比如,被害人系自愿与高X发生性关系,案发过程中有主动亲吻等行为,且仅右手臂有红印无其他伤痕、衣物完整,还曾拍摄高X模糊照片,足以证明被害人处于自愿、清醒状态;事前系被害人以借钱为由主动联系并接近高X,并非高X主动搭讪;被害人在案发后有充足时间报警却未及时报警,且无遭受性侵后的正常异常反应,其陈述可信度存疑等。
法院经开庭审理后,采纳了曲延波律师提出的关于鉴定意见存在瑕疵不应被采信的核心辩护意见,认定公诉机关提交的DNA检验鉴定书因程序违法、要件缺失,不能作为本案定案依据。虽然最终高X仍被认定构成强奸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但曲延波律师成功否定了关键鉴定证据,为当事人争取了合法的诉讼权利。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遇到刑事指控不要慌乱,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能从专业角度为你分析案件,制定辩护策略。第二,当事人自身要积极配合律师,如实陈述案件情况,主动退赃等,展现悔罪态度,这对案件的处理有积极影响。
在这两个案子里,曲延波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精准研判量刑情节,严格把控证据质证,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他在山东漫森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专注刑事辩护,是当事人值得信赖的法律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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