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变更承租人规定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27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规定共有五项: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没有其他住房。实际的承租人应当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确认或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有关公房承租人的条件的,应当予以变更。
{ArticleTitle}

一、公租房变更承租人规定有哪些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实际的承租人应当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确认或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有关公房承租人的条件的,应当予以变更,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而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不予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在法院做出变更判决并生效后,当事人可据此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变更。 

二、承租人的继承人是否有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的权利

公产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房屋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继承人当然也基于某种优先权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按照中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在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根据建设部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来说是可以变更承租人。

三、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准备材料

(一)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三)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

(六)过户申请书。

四、办理流程

1 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收齐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2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应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公示有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3 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4 经复核,家庭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取消家庭保障资格的决定,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产权单位。

公租房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它从根本上解决了普通百姓的住房问题,因此,公租房所面临的人群也必将是收入水平偏低的人群。如若想申请公租房,需准备完善相应材料,前往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则需符合变更条件,准备材料,符合要求,予以变更。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4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规定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51****66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1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0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5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7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2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7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3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5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3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8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0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7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0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2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公房承租人变更条件
申请变更为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5、没有其他住房。另外,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准备材料
(一)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三)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
(六)过户申请书办理流程1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收齐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应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公示有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3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4经复核,家庭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取消家庭保障资格的决定,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产权单位
公租房承租权如何变更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请求变更之申请人需要具备什么样的基本条件呢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申请变更为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没有其他住房。另外,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但是,上面所列的也只是一部分条件。现实生活中,公房管理部门(房管所)通常要求拟变更公房承租人的家庭成员就承租人变更事宜达成书面一致,甚至有的公房管理部门(房管所)要求对家庭成员达成书面一致的情况进行公证,否则不予变更。问题在于符合变更为承租人的不是一人而为两人甚至多人时,家庭成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能性很小。在家庭成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公房管理部门(房管所)是不可能给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的。即使诉到,对于公房管理部门(房管所)要求家庭成员达成书面一致意见的条件也是尊重的。在家庭成员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变更承租人的事情只能搁置下来。在变更公房承租人的问题上,现实中存在这样的案例:家庭成员中的一人瞒着其他家庭成员悄悄变更自己为公房承租人;有的甚至伪造其他家庭成员的签名,骗过公房管理部门(房管所),变更自己为公房承租人。针对这种情况,其他家庭成员到要求撤销该变更的,一般会支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房承租人如何变更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公房承租人如何变更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公租房承租人死亡,承租人能否申请变更承租人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办理条件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即可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
2、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提出在申请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
所需材料
1、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
2、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承租人死亡的家庭提供)、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
办理流程
1、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收齐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应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公示有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3、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公租房承租人死亡怎么变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办理条件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即可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
2、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提出在申请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
所需材料
1、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
2、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承租人死亡的家庭提供)、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
办理流程
1、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收齐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应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公示有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3、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4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协议的规定是什么?
申请变更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10w+浏览
天津公租房承租人死亡怎样变更承租人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办理条件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即可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
2、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提出在申请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
所需材料
1、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
2、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承租人死亡的家庭提供)、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
办理流程
1、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收齐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应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公示有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3、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604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天津公租房承租人死亡怎么变更承租人?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办理条件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即可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
2、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提出在申请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
所需材料
1、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
2、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承租人死亡的家庭提供)、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
办理流程
1、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收齐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应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公示有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3、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承租人死亡,公房继承人如何变更承租人
[律师回复]
一、承租人死亡如何确定公房继承人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上款规定书面确定承租人。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局面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

3)原承租人的父母。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二、申请变更公房承租人的条件申请变更为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没有其他住房。另外,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在现实生活中,房管所通常要求拟变更公房承租人的家庭成员就承租人变更事宜达成书面一致,甚至有的房管所要求对家庭成员达成书面一致的情况进行公证,否则不予变更。至于家庭成员中的一人瞒着其他家庭成员悄悄变更自己为公房承租人;有的甚至伪造其他家庭成员的签名,骗过房管所,变更自己为公房承租人。针对这种情况,其他家庭成员到要求撤销该变更的,一般会支持。
公租房承租人去世,承租人可以变更公租房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办理条件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即可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
2、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提出在申请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
所需材料
1、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
2、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承租人死亡的家庭提供)、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
办理流程
1、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收齐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应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公示有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3、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公产房如何变更承租人?
第一种情况,变更给第三人。1.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2.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第二种情况,变更给共同居住人。第二种情况,变更给共同居住人。需满足条件:1.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2.新的承租人必须是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
10w+浏览
租地承包合同能变更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一下情况下可以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土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4条规定,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根据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中止土地承包合同:
(1)经承包及发包方双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及其他人利益的情况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2)承包方家庭成员全部外迁或者主要劳动力外迁,转入城市或其他村,户口也外迁的;
(3)由于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承包方承包的土地全部被征用或者被批准占用的;
(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闲置、抛荒耕地2年以上的,发包方有权收回该耕地,解除承包合同;
(5)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所承包的土地遭到严重破坏,所承包的土地合同已无法履行。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04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租房承租人变更手续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办理条件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即可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
2、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提出在申请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
1、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
2、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承租人死亡的家庭提供)、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
1、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收齐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应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公示有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3、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4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房承租人怎么样变更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公房承租人怎么样变更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公租房承租人变更手续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办理条件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即可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
2、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提出在申请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
1、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
2、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承租人死亡的家庭提供)、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
1、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收齐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应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公示有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3、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604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租房承租人变更手续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办理条件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即可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
2、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提出在申请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
1、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
2、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承租人死亡的家庭提供)、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
1、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收齐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应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公示有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3、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承租人死亡后如何变更公租房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公房承租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申请变更为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没有其他住房。另外,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但是,上面所列的也只是一部分条件。现实生活中,公房管理部门(房管所)通常要求拟变更公房承租人的家庭成员就承租人变更事宜达成书面一致,甚至有的公房管理部门(房管所)要求对家庭成员达成书面一致的情况进行公证,否则不予变更。问题在于符合变更为承租人的不是一人而为两人甚至多人时,家庭成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能性很小。在家庭成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公房管理部门(房管所)是不可能给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的。即使诉到,对于公房管理部门(房管所)要求家庭成员达成书面一致意见的条件也是尊重的。在家庭成员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变更承租人的事情只能搁置下来。二.公房承租人变更纠纷如何直管公房,是指由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政府授权经营管理单位依法直接进行经营和管理的国有房屋。直管公房承租人死亡后,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对政府公房管理部门依职权变更直管公房承租人不服的情形,对此,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不过,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直管公房承租人与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在履行直管公房租赁合同过程中,因违反合同规定的房屋保护、维修、房屋租金交纳、承租人变更等权利义务发生的纠纷,由于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应作为民事案件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住房保障 > 公租房 >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规定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