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协议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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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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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申请变更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协议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的日常生活当中,很多人因为经济方面的问题是不能够购买房屋的,那么这个时候也是需要居住,所以会申请公租房,当然申请公租房的话是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的,有的时候会进行承租人变更,那么。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协议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协议的规定是什么?

申请变更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公房承租人的确定大致分三种情况:

1、原承租人仍然健在不发生承租人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当然还是原承租人。

2、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在第二种情形中,有些变更不符合规定,侵犯了其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利益,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请求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撤销原来的变更,作出新的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拒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撤销。

3、原来的承租人可能去世多年,公房由其共同生活的部分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按规定早就应当办理变更手续,但是因为没有拆迁补偿的问题,大家都没有异议,一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办理变更。

二、其他规定

按照规定,我省将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对保留的四类保证金,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任何单位不得拒绝。对保留的保证金,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修订完善制度。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工程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结算价款的5%。在工程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已缴纳或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现金的,建筑业企业可以向建设单位提供银行保函以替换现金,建设单位不得拒绝。省人社部门应当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抓紧修订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明确建筑业企业差异化缴存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工资拖欠的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各地区不得对建筑业企业重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据悉,省清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还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0591-8751652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建筑业企业发现违反规定收取或未按规定退还工程保证金行为的,可向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或清理工作领导机构实名投诉,所投诉反映的问题超过2个月未解决且无合理理由的,可越级向省、市行业主管部门或清理工作小组办公室投诉。

在这里必须要告诉大家的是,公租房变更承租人肯定是发生了一些原因,所以才需要进行变更的,在这个协议当中,要将公租房变更承租人的具体原因以及理由说清楚,也可以咨询一下当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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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由本协议丙方代替本协议乙方承担《原合同》的全部权利和责任。
三、《原合同》中的权利和责任转移行为是建立在乙丙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此产生的其他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四、《原合同》期满终止后甲方返还押金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圆)给丙方。乙方已缴纳的押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圆)已经由丙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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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协议生效前根据《原合同》规定承租方所应支付的费用(包括房租、水电费、物管费等)由乙方支付。
七、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名: 签名: 签名: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主体变更协议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原承租方): 身份证号: 丙方(新承租方):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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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扶养协议的内容,变更抚养协议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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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更扶养协议的内容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是父母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过协商、自愿的方式,在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等问题上达成一致后订立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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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更抚养权,孩子抚养权由父、母变更给母、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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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抚养协议需要哪些材料变更抚养权有二种方式:一是双方签订书面的协议,对抚养费等达成明确的内容并履行;二是到人民请求变更抚养关系,由人民裁决。如选择解决,需要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户口本,离婚判决书,抚养权变更协议书,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人民对于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问题必须慎重处理,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子女今后的成长问题,而且可以稳定离婚后的男女双方的关系,不至于因子女的抚养问题发生矛盾。人民处理此问题应依照《婚姻法》第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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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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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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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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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过户申请书办理流程1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收齐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应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公示有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3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4经复核,家庭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取消家庭保障资格的决定,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产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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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应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公示有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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