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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决书里,孟XX、孟XX因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坚称2017年签订的《协议》存在严重瑕疵,并非分家析产协议而是赠与合同。读者看到这里,肯定好奇李同红律师是如何应对这一难题的。
李同红律师从2000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在婚姻继承等家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在本案二审中,李同红律师围绕几个核心要点发表代理意见。
首先,他指出《协议》系分家析产协议而非赠与合同。协议内容涵盖母亲赡养、房屋归属、补偿款支付等多个事项,各条款权利义务具有整体性和关联性,是对家庭财产的分配、补偿及父母赡养所作整体安排,并非单一赠与行为。
其次,证明《协议》合法有效。协议由四人共同签署,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签订后,孟XX支付了20万元补偿款,履行了赡养义务,各方认可协议约定内容已实际履行,孙XX生前也未提出异议。
再者,针对对方称孟XX未尽赡养义务,李同红律师以事实为依据,指出孟XX将母亲接至家中赡养数年,独自办理丧葬事宜,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而孟XX、孟XX多年未看望老人,且无证据证明老人坠楼与孟XX有关。
最后,对于协议补写条款,李同红律师表示即使有补写,也不影响协议整体作为分家协议的法律性质,且补写内容已实际履行,对方也未提出异议。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李同红律师的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同红律师精准把握家庭分家协议的整体性特征,在复杂的家事纠纷中,以专业的诉讼能力为当事人守住了涉案房屋的全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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