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基本事实
2023年8月,原告靳XX入职被告生物科技公司担任区域经理。在工作期间,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且被告还未足额支付工资,也没有给原告缴纳社保。原告在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回后,只能将被告告上了法庭。他要求被告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还要求补缴社保。被告这边也委托了律师,辩称原告是劳务派遣人员,和被告不存在劳动关系。
双方的诉求和各自理由
原告靳XX称,自己在被告公司工作,接受被告的管理,从事被告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被告不签合同、不发足工资、不缴社保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权益,所以要求被告支付相应的赔偿和补缴社保。被告则认为,原告是劳务派遣人员,有劳动外包协议和投保证明为证,因此与被告不存在劳动关系,不需要承担原告所要求的各项赔偿。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在法庭上,原告提交了入职登记表、新人入职手册、离职证明、工作邮件、银行流水等证据。这些证据能够清晰地证明原告在被告公司工作的事实,以及被告支付工资的情况。而被告提交了劳动外包协议、投保证明,想要证明原告是劳务派遣人员。但法院经过仔细审查发现,这些证据并不能充分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是劳务派遣关系。关键的转折点在于,原告提供的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能够证明原告受被告管理、从事被告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这一核心事实。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依据劳动关系认定规则,对双方主体资格、管理从属关系、劳动报酬支付等核心事实进行了逐项审查。法院认为,原告受被告管理,从事被告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双方具备人格、经济、组织从属性,所以劳动关系成立。被告未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按照法律规定,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关于补缴社保,因为这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所以法院驳回了原告这一诉讼请求。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确认原被告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判令被告限期支付原告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1321.84元、拖欠工资26416.55元、经济补偿金5300元,驳回补缴社保的诉讼请求。
这个案子由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的周耀东律师代理。周耀东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学术型硕士学位,本科还就读于烟台大学法学院。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7件,在民商事合同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劳动者在入职时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保障自己权益的重要凭证。平时要注意保存好工作相关的证据,像入职登记表、工资流水、工作邮件等。一旦遇到权益受损的情况,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用人单位也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按时支付工资、缴纳社保,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在这起确认劳动关系及劳动报酬纠纷案中,周耀东律师凭借精准梳理证据、依法界定劳动关系,成功帮助劳动者靳XX追回了欠薪与补偿,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周耀东律师深厚的法学功底,比如西北政法大学硕士期间打下的基础,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劳动关系认定问题时格外从容。执业的这些年里,他办过众多同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才让他在本案中找准了关键突破口,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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