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A仅凭借所谓的“口头雇佣”说法,没有确凿的书面合同或有力证据,就认为被告A和被告B拖欠其劳务报酬46415元,还要求支付诉讼服务费3000元。在这样证据模糊、事实不清的情况下,被告A和被告B陷入了可能要承担不必要债务的困境。2024年5月,被告A和被告B在得知被起诉后,委托了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的魏建明律师应诉。
魏建明律师自2016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在合同纠纷等民商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知在劳务合同纠纷中,确定合同相对方是关键所在。面对此案,魏律师第一时间确定了“否定个人雇佣关系+证明职务行为”的抗辩策略。
魏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对程序规则的熟悉,采取了非常规策略。他没有被动等待,而是主动出击,迅速开始收集关键证据。在短短一周内,他收集到了案涉项目承包公司的企业信息、工资发放记录、农民工工资核算表以及二被告的工作证明等。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清晰地证明了二被告是项目承包公司的管理人员,他们的行为是履职行为,与原告之间不存在直接的雇佣关系。
如果是普通代理,可能会因为没有及时收集到这些关键证据,或者没有清晰的论证思路,而导致被告陷入不利局面,甚至可能要承担本不应承担的债务。但魏律师的行动改变了整个维权路径。在庭审中,他援引劳务合同相对性原则,明确指出原告应向实际用工主体,即项目承包公司主张权利,二被告并非适格被告。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A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与二被告存在劳务关系,而二被告提交的证据能够证实他们的管理人员身份。法院采纳了魏律师的抗辩意见,判决驳回原告A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17.69元由原告A负担。
虽然本案已经有了胜诉的结果,但劳务合同纠纷可能还存在后续影响。比如,原告可能会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魏律师告知被告A和被告B,若原告上诉,他们将继续收集有利证据,积极应对,为被告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这一安排为被告保留了应对后续可能情况的策略,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持续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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