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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情况
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原告某某物业公司起诉被告某某管理公司,要求支付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期间的物业服务费、代收公用电费等共计32486元及滞纳金18980.2元。执业两年的郑捷峰担任被告方代理律师,其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案件不低于50件,有着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在接手案件后,郑捷峰迅速梳理案件材料,仔细查看了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条款,对比了缴费记录与欠费明细。
调解过程与策略
郑捷峰深知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调解是高效化解矛盾的重要方式。他凭借这两年参与多起民商事合同纠纷的经验,积极与双方沟通协商。他先是翻到合同中关于费用缴纳和滞纳金计算的条款,与双方核对欠费事实及金额。在沟通中,郑捷峰注意到原告物业公司的核心诉求是收回欠款,而被告管理公司则希望减少滞纳金的支付。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法学专业的郑捷峰,准确把握双方核心诉求,提出了一个平衡各方利益的和解方案。
调解成果
经过郑捷峰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协议明确被告支付物业服务费32486元及案件受理费,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这一结果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减轻了被告的负担,减少了双方的诉讼成本。郑捷峰作为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破执委副主任,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高效的争议解决能力,通过调解为双方当事人带来了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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