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一:健身私教课退费纠纷
当事人关系:委托人张X(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与XX健身有限公司是服务合同的双方。
发生了什么:张X与XX健身有限公司口头约定私教训练协议,共9节私教课,每节280元,支付2520元,指定王X为专属私教,后王X离职。
引发什么纠纷:张X法定监护人拒绝公司重新选派教练,要求退还剩余6节课费用1680元,公司仅同意退还70%,双方协商无果。
走到法院:张X委托马学兵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私教服务合同并全额退还剩余费用。
核心争议点:私教离职后,委托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追回剩余课程费用。
法院查明:法院基于收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认定双方口头达成的服务合同合法有效,且明确了剩余6节课费用为1680元。
双方主张:原告主张因专属私教王X离职,不同意更换教练,要求解除合同并全额退还剩余1680元费用。被告XX健身有限公司未到庭答辩,但之前仅同意退还70%费用。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该私教服务基于委托人对专属教练王X的信赖订立,具有较强人身属性。现王X离职,委托人不同意更换教练,双方已无继续履行合同的信赖基础,所以委托人解除合同的请求合法有据,应全额退还剩余费用。
最终判决:法院判决确认双方服务合同解除,XX健身有限公司全额退还委托人剩余私教费用1680元,案件受理费由该公司负担。
案件二:车辆保险合同纠纷
当事人关系:张X为车辆投保人,XX保险公司为保险人,张X之子李X为事故发生时的驾驶员。
发生了什么:张X为车辆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期间内,李X通过顺风车平台搭载两名乘客(后协商线下付款取消订单),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路灯杆损坏。
引发什么纠纷:XX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用于营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理赔,并要求张X签署放弃理赔确认书。
走到法院:张X委托马学兵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付车辆损失89200元、路灯修复费10800元及评估费、诉讼费。
核心争议点:
第一,李X使用顺风车平台搭载乘客的行为是否改变车辆非营业使用性质,保险公司能否据此免责。
法院查明:法院查明李X的接单时间、路线均与上下班通勤高度契合,事故当天虽取消平台订单,但仍按原行程接送乘客。同时,车辆损失评估程序合法、机构具备相应资质。
双方主张:原告主张顺风车是互助拼车、分摊通勤成本,未改变车辆非营业属性,保险公司应按约定理赔。被告保险公司坚持认为案涉行为属于营运,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同时对车辆损失评估价格及路灯修复费提出异议。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顺风车的本质是互助拼车、分摊通勤成本,与以盈利为目的的网约车营运存在本质区别,李X的行为未改变车辆非营业属性,且未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车辆损失评估结论应作为定损依据。
第二,车辆损失评估价格及路灯修复费的认定。
法院查明:车辆损失评估程序合法、机构具备相应资质。
双方主张:原告主张按评估价格认定车辆损失,要求保险公司赔付路灯修复费。被告对车辆损失评估价格及路灯修复费提出异议。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车辆损失评估结论应作为定损依据,但路灯修复费因法律关系不同建议另行主张。
最终判决:法院判决XX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75820元及评估费5500元,累计获赔8万余元,路灯修复费因法律关系不同建议另行主张。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在签订服务合同,尤其是像健身私教这种具有人身属性的合同时,尽量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包括教练更换等情况的处理方式。购买保险时,要仔细了解保险条款中关于免责情形的规定。遇到纠纷时,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付款凭证、聊天记录、评估报告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两起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分别支持了委托人解除私教服务合同并全额退费,以及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及评估费的诉求。代理这两个案子的,是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的马学兵律师。浙江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的他,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执业以来承办了300余件案件,其中合同纠纷案件众多。在处理这两起案件时,他精准定位核心诉求,强化证据支撑,高效推进诉讼流程,充分展现了专业能力,为委托人维护了合法权益。这就是这两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律师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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