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抢注异议范本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商标异议申请书
被异议商标:
类别:
初步审定号:
初步审定公告期:
初步审定公告日期:
被异议人名称:
被异议人地址:
邮政编码:
被异议人代理组织名称:
异议人名称:
异议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异议人代理组织名称:
异议申请人章戳(签字):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1、异议理由和证明材料另附。
2、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项目。
二、商标抢注会被判刑吗?
一般不会触及刑法。
证实是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他会被撤销的。
造成的损失要另行起诉。
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界定,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所谓"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就是指恶意抢注他人的知名商标。知名商标是指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但有一定影响的在用商标,比如老字号、老招牌,它们大多是在历史上因经营某一种商品而出名的店铺或个人的名称、姓名,直接代表着其经营的商品,在未实行商标制度的时代,这些老字号、老招牌往往代表的就是那些信誉卓著、质量上乘的商品。现在各地商家为了招揽顾客,都争着使用老字号、老招牌作为商品商标,有的商家甚至通过抢先进行商标注册获得了老字号、老招牌的商标专用权,然后再以商标侵权起诉在先使用老字号、老招牌的其他同业竞争者,甚至是老字号、老招牌的真正拥有者,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就是"恶意抢注"。
在商标异议申请书当中应该包括的内容都是大同小异的,但是,商标抢注异议申请书就是要非常详尽的交代清楚对方的商标属于抢注的前因后果,所以在不同的范本当中所交代的这些实际情况绝对都不可能是一样的,申请者本人可对照着应该包含的内容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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