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江西抚州,一起工伤赔偿案件曾让受伤职工陷入困境。申请人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且构成十级伤残,然而被申请人单位全程未给其缴纳工伤保险,导致职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更是以申请人违规操作、自身过错、工资标准低、已付部分护理费为由拒绝足额赔偿,仅愿支付小额补偿。
面对这一复杂局面,魏建明律师登场。魏建明自2016年开始在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千件,其中刑事案件逾百件,民商案件逾千件,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他还是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担任江西省律师协会残疾人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抚州市律师协会理事等社会职务,秉持“专业、诚信、卓越、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
魏建明律师代理申请人提起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全部法定待遇。他明确适用法律规定,指出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工伤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从法律上堵死单位的逃责空间。在计算赔偿时,魏建明严格按法定标准计算伤残待遇,确保工伤职工获得稳定、合理的伤残保障。
对于单位提出的“违规操作自负责任”的错误观点,魏建明明确指出工伤赔偿无过错责任,只要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单位即应全额赔偿。同时,依据工伤停工留薪期目录,结合伤情确定合理期限,依法支持全额工资,保障受伤职工治疗期间收入。此外,魏建明围绕全部赔偿项目系统举证、精准计算,确保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完整实现。
最终,仲裁委完全采纳魏建明律师的全部意见,裁决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被申请人未参保依法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支持停工留薪期工资、三项伤残补助金、伙食补助费等,不采信单位“职工过错免责、工资过低”等抗辩,裁定单位支付工伤赔偿金数万元。这起案件实现了工伤职工完胜,未参保企业全额买单。魏建明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解决了工伤赔偿实务中的诸多痛点与难点,为职工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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