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崔易蓬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全面梳理案件。他固定违约证据,调取了租赁协议、租金支付流水、催款函件等,证实承租方长期逾期付租。依据《民法典》和合同约定,明确村集体发出的《律师函》已符合合同解除条件。针对承租方“疫情导致经营困难、已补足租金故无根本违约”的抗辩,崔易蓬律师凭借对法律关系的精准把握进行反驳。他指出欠租事实发生于疫情前,合同解除权一旦生效不可逆转,且承租方补缴款项不影响此前违约状态认定,合同明确约定了解除后果应予以尊重。同时,根据承租方后续付款情况,动态调整诉求金额。最终,法院采纳其核心代理意见,判决确认合同解除,承租方返还租赁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村集体没收押金,承租方支付逾期交租滞纳金。
在共有物分割纠纷中,被继承人甲与原共有人乙共同登记为某村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的权利人,后不动产被征收,补偿款由甲指定的侄女丙、丁代为领取。甲与原告戊结婚十余天后去世,戊起诉要求分割甲名下补偿款。崔易蓬律师接受丙、丁委托,围绕争议焦点开展工作。他进行权属与出资核查,梳理征收补偿明细,指导当事人收集证据主张专属权益;固定赡养事实,调取甲的住院病历、医疗费支付记录,走访村民制作证言笔录;进行婚姻关系与过错抗辩,指出戊与甲婚姻关系仅十余天且未尽扶养责任;还申请对甲生前笔迹进行鉴定强化抗辩逻辑。法院采纳部分核心观点,认定部分款项不属于共有财产,丙、丁因扶养甲较多分得部分款项,最终判决丙向戊返还补偿款67万余元,远低于原告诉求。
在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纠纷中,委托人先后与被上诉人签订两份协议,被上诉人主张协议无效要求返还差额款项。一审法院部分支持被上诉人诉求,委托人委托崔易蓬律师上诉。崔易蓬律师捕捉到一审败诉的核心症结,精准定性2013年《协议书》为终止结算协议,厘清法律关系与时效,结合土地实际情况主张被上诉人诉求缺乏基础。二审法院全面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决撤销一审关于2013年协议无效及返还款项的判项,驳回被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
崔易蓬律师常秉持“执法律之剑,护客户周全”的理念,在这些案件中,他通过精准把握法律关系、深入调查取证、合理调整诉求等关键动作,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处理此类交叉案件,需像崔易蓬律师一样,精准把握不同法律关系,深入调查事实,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才能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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