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李X于XXXX年X月XX日入职被告一安徽某劳务有限公司,在被告二某某某局有限公司总承包的某科研办公楼项目工地从事木工工作。XXXX年X月X日,李X在工作中摔倒受伤,经认定为工伤十级。由于被告一未及时申报工伤,导致李X无法及时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李X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劳动关系、两被告协助申领工伤保险待遇、被告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多项费用。陈步青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指导当事人全面梳理银行交易明细、人员考勤信息、劳动合同、医疗费票据等材料。
陈步青律师至今已有数年。执业以来,他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丰富的办案经验让他在面对这起复杂的工伤待遇纠纷案件时,有着独特的审查视角。他深知此类案件的关键所在,比如确定工资标准、争取合理停工留薪期、厘清责任划分等。在收集证据时,他凭借多年处理工伤案件的经验,敏锐地意识到银行交易明细和人员考勤信息的重要性。他明白,这两份证据相互印证,能成为确定原告工作时长和工资水平的关键依据。这种对证据的精准把握,源于他长期专注于劳动工伤纠纷领域的执业经历。
法院经审理后,基本采纳了陈步青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原告李X与被告安徽某劳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x月x日解除劳动关系;被告安徽某劳务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李X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等合计44759.69元;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申领手续;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在开庭前,陈步青律师针对被告一的各项抗辩进行了详细准备,提交了完整的证据材料,确保在庭审中能够有力回应。
陈步青律师处理此类工伤案件时,一贯的事实操作方法是先指导当事人全面收集各类证据,如银行交易明细、考勤信息等,以此确定关键事实。然后针对被告的抗辩,依据证据进行有力回应。他专注于劳动工伤纠纷、民商事诉讼业务、婚姻家事纠纷等领域,尤其在江浙沪皖地区的工伤案件处理上经验丰富。他熟悉当地的工伤政策及赔偿标准,能为劳动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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