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郭X与郭XX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中,核心事实是案涉房屋及宅基地登记在郭XX名下,宅基地登记人口包含原、被告三人。原告郭XX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款2,119,420元,而被告郭XX否认其分割权利。曹亮律师作为被告郭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凭借其中南大学法律专业的教育背景和多年执业积累的深厚实务经验,提出了原告主体不适格、非被拆迁主体、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已享受过其他拆迁补偿、房屋归郭XX个人所有等抗辩意见。
曹亮律师身为辽宁省刑法学会第六届理事等多个职务,在处理案件时有着更宏观的法律视野和规则预判能力。在这个案件中,他清晰地洞察到案件的关键在于原告是否能证明已签订补偿协议且被告实际取得补偿款。法院赴沈阳市和平区城市更新局调取征收档案,未查询到相关档案,结合证据与当事人陈述,最终判决驳回原告郭X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这一结果体现了曹亮律师对案件证据和法律规则的精准把握,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在高X合伙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审原告徐XX主张投入70万元为投资款,要求返还,而原审被告辩称该款项为合伙份额转让款,不同意返还。曹亮律师接受被告高某委托后,积极收集相关材料进行案件分析。从他曾担任国有资产公司业务部法律顾问、投资管理公司法律顾问等履历来看,他在处理经济类合同纠纷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未查明并充分论证案涉70万元款项性质,故依法发回重审。这也反映出曹亮律师在案件代理过程中,促使法院重新审视案件关键问题。重审需重点查明各方当事人之间构成个人合伙还是合伙企业,结合洗衣店价值、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及沟通经过认定款项性质,以及先认定合伙合同能否终止及终止时间,再核对该节点合伙财产价值依法作出裁判。曹亮律师的专业代理为案件的正确审理起到了推动作用。
曹亮律师从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多件,在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和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不仅在民事合同纠纷案件中表现出色,在刑事辩护方面也有诸多成功案例,如轰动全国的假球案、POSS机非法套现集团案等。他以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执业理念,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恪尽职守,捍卫法律的公平正义,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不断厘清法律规则,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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