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如何填写?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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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适用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的备案,该申请书只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执行事务合伙人信息”、“合伙人出资情况”、“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及“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如何填写?

一.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如何填写?

1.本申请书适用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的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信息”、附表2“合伙人出资情况”、附表3“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4“联络员信息”及附表5“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

4.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原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者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信息(附表1“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信息”);申请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变更的,应填写、提交合伙人基本信息及出资情况(附表2“合伙人出资情况”)。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合伙企业增设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注销分支机构可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分支机构增设/注销”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合伙企业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工商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4“联络员信息”;申请法律文书送达授权人备案的,应填写附表5“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其中,“申请人声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申请清算人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合伙企业清算负责人签署。

7.合伙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不需要填写表格中的“清算组备案通知书编号”、“公告报纸名称”。

8.办理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或注销登记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9.“经营范围”栏应根据企业合伙协议、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10.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综上所述: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适用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的备案,且本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只要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登记以及所提交与之有关的材料真实有效,一般登记机关都会予以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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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为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阶段为设立登记。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程序
第一阶段,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与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办法相同,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登记,但名称中不可使用“公司”、“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名称预核申请表(现设有这种表格);
(2)委托书(粘贴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合伙人身份证明。
第二阶段,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一、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限
1、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必须在企业名称保留期内申请。企业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报经审批的,申请人必须在批准之日起90天内持审批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二、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合伙人,下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经济组织可以成为合伙人:
1、农村村民。它是指农村的农民个人,不包括居住在农村的非农业居民。
2、城镇待业人员。它是指城镇待业青年和其它无业人员。
3、辞职、退职人员。它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辞职和退职人员。
4、个体工商户。
5、非法人企业的私营企业。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它人员和经济组织。
三、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步骤和手续
1、领表
申请人凭《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登记机关领取《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按表格要求填写。
2、提交材料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应载明的事项:
a.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b.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c.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d.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e.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f.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g.入伙与退伙;
h.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i.违约责任;
j.合伙的经营期限;
k.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受理审查
登记机关在收齐申请人应提交的上述材料后,发给申请人《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提交材料收据》。
企业登记机关自收到申请人应提交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4、查询结果
申请人按照《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提交材料收据》的说明,查询申办结果。
5、领照或领取合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如果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被核准,申请人凭《合伙企业申请提交材料收据》办理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手续;如果合伙企业设立登记被驳回,申请人凭《合伙企业申请提交材料收据》领取《合伙企业驳回通知书》。
合伙企业合伙人人数最多不能超过多少,设立登记步骤
[律师回复] 合伙企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阶段为设立登记。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程序
第一阶段,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与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办法相同,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登记,但名称中不可使用“公司”、“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名称预核申请表(现设有这种表格);
(2)委托书(粘贴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合伙人身份证明。
第二阶段,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一、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限
1、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必须在企业名称保留期内申请。企业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报经审批的,申请人必须在批准之日起90天内持审批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二、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合伙人,下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经济组织可以成为合伙人:
1、农村村民。它是指农村的农民个人,不包括居住在农村的非农业居民。
2、城镇待业人员。它是指城镇待业青年和其它无业人员。
3、辞职、退职人员。它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辞职和退职人员。
4、个体工商户。
5、非法人企业的私营企业。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它人员和经济组织。
三、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步骤和手续
1、领表
申请人凭《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登记机关领取《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按表格要求填写。
2、提交材料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应载明的事项:
a.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b.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c.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d.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e.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f.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g.入伙与退伙;
h.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i.违约责任;
j.合伙的经营期限;
k.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受理审查
登记机关在收齐申请人应提交的上述材料后,发给申请人《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提交材料收据》。
企业登记机关自收到申请人应提交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4、查询结果
申请人按照《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提交材料收据》的说明,查询申办结果。
5、领照或领取合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如果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被核准,申请人凭《合伙企业申请提交材料收据》办理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手续;如果合伙企业设立登记被驳回,申请人凭《合伙企业申请提交材料收据》领取《合伙企业驳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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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为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阶段为设立登记。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程序
第一阶段,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与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办法相同,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登记,但名称中不可使用“公司”、“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名称预核申请表(现设有这种表格);
(2)委托书(粘贴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合伙人身份证明。
第二阶段,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一、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限
1、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必须在企业名称保留期内申请。企业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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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村民。它是指农村的农民个人,不包括居住在农村的非农业居民。
2、城镇待业人员。它是指城镇待业青年和其它无业人员。
3、辞职、退职人员。它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辞职和退职人员。
4、个体工商户。
5、非法人企业的私营企业。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它人员和经济组织。
三、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步骤和手续
1、领表
申请人凭《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登记机关领取《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按表格要求填写。
2、提交材料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应载明的事项:
a.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b.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c.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d.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e.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f.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g.入伙与退伙;
h.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i.违约责任;
j.合伙的经营期限;
k.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受理审查
登记机关在收齐申请人应提交的上述材料后,发给申请人《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提交材料收据》。
企业登记机关自收到申请人应提交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4、查询结果
申请人按照《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提交材料收据》的说明,查询申办结果。
5、领照或领取合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如果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被核准,申请人凭《合伙企业申请提交材料收据》办理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手续;如果合伙企业设立登记被驳回,申请人凭《合伙企业申请提交材料收据》领取《合伙企业驳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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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合伙人人数最多不能超过多少,设立登记手续
[律师回复] 合伙企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阶段为设立登记。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程序
第一阶段,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与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办法相同,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登记,但名称中不可使用“公司”、“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名称预核申请表(现设有这种表格);
(2)委托书(粘贴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合伙人身份证明。
第二阶段,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一、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限
1、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必须在企业名称保留期内申请。企业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报经审批的,申请人必须在批准之日起90天内持审批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二、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合伙人,下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经济组织可以成为合伙人:
1、农村村民。它是指农村的农民个人,不包括居住在农村的非农业居民。
2、城镇待业人员。它是指城镇待业青年和其它无业人员。
3、辞职、退职人员。它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辞职和退职人员。
4、个体工商户。
5、非法人企业的私营企业。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它人员和经济组织。
三、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步骤和手续
1、领表
申请人凭《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登记机关领取《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按表格要求填写。
2、提交材料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应载明的事项: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入伙与退伙;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违约责任;
.合伙的经营期限;
.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受理审查
登记机关在收齐申请人应提交的上述材料后,发给申请人《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提交材料收据》。
企业登记机关自收到申请人应提交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4、查询结果
申请人按照《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提交材料收据》的说明,查询申办结果。
5、领照或领取合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如果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被核准,申请人凭《合伙企业申请提交材料收据》办理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手续;如果合伙企业设立登记被驳回,申请人凭《合伙企业申请提交材料收据》领取《合伙企业驳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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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填写示例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申请企业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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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他和她朋友想一起开一家公司,可是据说要设立登记申请书,想来咨询一下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如何书写?
[律师回复] 以下就是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的相关回答。申请登记项目   企业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大众百货商店   经营场所白云路97号   邮政编码510ⅩⅩⅩ联系电话ⅩⅩⅩⅩⅩⅩⅩⅩ   合伙人数2人执行人数1人   经营范围   及方式批发、零售:百货、工艺美术品。   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出资额为3万元,其中:   张ⅩⅩ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1.5万元;   李ⅩⅩ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1.5万元。   从业人员数3人   全体合伙人签字:张ⅩⅩ李ⅩⅩ申请日期: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   二、合伙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委托人:张ⅩⅩ李ⅩⅩ   被委托人:王ⅩⅩ   委托事项: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事宜。   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委托有效期限,自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至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出示原件核对)   委托人签字:王ⅩⅩ被委托人签字:张ⅩⅩ李ⅩⅩ联系电话:ⅩⅩⅩⅩⅩⅩⅩⅩ   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   注:   
1、委托人是指:合伙企业的投资人。   
2、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
2、3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三、全体合伙人名录和执行合伙人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名单   姓名性别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身份证号职业状况   张ⅩⅩ男东川路1号510ⅩⅩⅩⅩⅩⅩⅩⅩ44010ⅩⅩⅩⅩⅩ失业   李ⅩⅩ男东湖西路1号510ⅩⅩⅩⅩⅩⅩⅩⅩ44010ⅩⅩⅩⅩⅩ失业   执行合伙人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张ⅩⅩ   全体合伙人签字:张ⅩⅩ李ⅩⅩ   申请日期: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目的:自谋出路,自主创业。   第二条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合伙企业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大众百货商店   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场所:白云路97号   第五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百货、工艺美术品。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3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合伙人姓名、住所、出资方式、出资数额。   
(一)合伙人姓名:张ⅩⅩ;   合伙人住所:东川路1号;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数额人民币1.5万元。   
(二)合伙人姓名:李ⅩⅩ;   合伙人住所:东湖西路1号;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数额人民币1.5万元。   
(三)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出资数额人民币万元。   合伙人于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前缴付出资。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三)有优先受让其他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和优先购买合伙企业的新增资金,但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四)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合伙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九条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一)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委托合伙人张ⅩⅩ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共1名;   
(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合伙企业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十条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合伙人退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后,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四)此条款未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六章执行。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业解散时,依据《合伙企业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表;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天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及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一式3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二)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后,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生效。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合伙人签名:张ⅩⅩ身份证号码:44010ⅩⅩⅩⅩⅩⅩⅩ   合伙人签名:李ⅩⅩ身份证号码:44010ⅩⅩⅩⅩⅩⅩⅩ   合伙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ⅩⅩ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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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如何填写
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的填写具体有住所栏目:请按照规范的行政区划、街道、路名、门牌号、大楼名称、小区名称、房号等填写详细地址。该地址将作为送达法律文件的法定通讯地址。主营项目类别栏目: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定的主营项目类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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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和一个把兄弟一起创办一个合伙企业,但是又不是很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请问:合伙企业法中有没有对合伙企业创办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设立合伙企业,依法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必须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合伙人的人数只有下限的要求,而没有上限的要求。无论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有何约定,但是各合伙人对外都必须承担无限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9条的规定,合伙人不能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只能是自然人,同时合伙企业设立时的合伙人不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外,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经营的人如国家公务员、法官、检察官、警察也不能成为合伙人。
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第51 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合法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其未成年时由监护人代行其权利。因此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合伙企业设立时的合伙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合伙企业成立之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可能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2、必须有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之间关于设立合伙企业和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合同,法律规定合伙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3、有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必须向合伙企业实际缴付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财产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以劳务、技术等出资。若以劳务出资,则只能由合伙人协商确定出资的价值。
合伙人只能以其实际向合伙企业缴付的出资作为其出资份额,并据此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企业与《民法通则》规定的合伙略有不同。《民法通则》规定的合伙可以起字号,也可以不起字号,既可以有名称,也可以没有名称。而《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企业必须有名称,这是它取得注册登记的必备要件。合伙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即法律禁止使用的名称不能作为合伙企业的名称,同时,合伙企业的名称不能有“有限”或“有限责任”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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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设立登记申请怎么填写
[律师回复] 对于网上设立登记申请怎么填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和“备案”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附表4“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5“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变更的,应填写、提交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注销分公司可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分公司增设注销”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备案”栏及相关附表所需填写的有关内容。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5“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公司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8、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9、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无需填写此项。
10、“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1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企业合伙人的人数最多不能超过多少,设立登记流程
[律师回复] 合伙企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阶段为设立登记。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程序 第一阶段,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与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办法相同,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登记,但名称中不可使用“公司”、“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名称预核申请表(现设有这种表格); (2)委托书(粘贴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合伙人身份证明。 第二阶段,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一、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限 1、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必须在企业名称保留期内申请。企业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报经审批的,申请人必须在批准之日起90天内持审批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二、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合伙人,下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经济组织可以成为合伙人: 1、农村村民。它是指农村的农民个人,不包括居住在农村的非农业居民。 2、城镇待业人员。它是指城镇待业青年和其它无业人员。 3、辞职、退职人员。它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辞职和退职人员。 4、个体工商户。 5、非法人企业的私营企业。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它人员和经济组织。 三、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步骤和手续 1、领表 申请人凭《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登记机关领取《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按表格要求填写。 2、提交材料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应载明的事项: a.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b.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c.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d.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e.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f.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g.入伙与退伙; h.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i.违约责任; j.合伙的经营期限; k.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受理审查 登记机关在收齐申请人应提交的上述材料后,发给申请人《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提交材料收据》。 企业登记机关自收到申请人应提交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4、查询结果 申请人按照《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提交材料收据》的说明,查询申办结果。 5、领照或领取合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如果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被核准,申请人凭《合伙企业申请提交材料收据》办理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手续;如果合伙企业设立登记被驳回,申请人凭《合伙企业申请提交材料收据》领取《合伙企业驳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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