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安徽宿州的法律界,刘欢律师凭借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信赖的法律守护者。自2019年正式执业以来,刘欢律师在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以坚守正义、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刘欢律师深耕于民商事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700件,其中成功办理民商事相关案件500余件,在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等案件处理上尤为专精,此类案件占比约50%。在民事案件代理方面,他曾代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功追索拖欠房贷、信用卡及各种经营贷款,为银行诉讼和执行70余起案件;代理泗县强英饲料有限公司,办理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成功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0余起案件;批量代理购房者起诉泗县和顺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案件,50余户均胜诉获得赔偿;批量代理业主起诉泗县大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跑路案件,成功为12名业主讨回定金;批量代理员工和债权人起诉宿州智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和货款,成功为9人追讨欠款;代理泗县山头镇山头村村民委员会起诉承租人违建、强占土地案件,成功清退承租人。同时,他还担任泗县大庄镇东风村、朝阳村,丁湖镇苗尤村,泗城镇网周村法律顾问。在刑事案件方面,他代理过多起交通肇事、开设赌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诈骗、抢劫等案件,为被告人进行有效辩护。在行政案件中,多次代理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书不服起诉泗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在仲裁案件中,多次代理农民工工地受伤工伤赔偿、公司员工工伤赔偿、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及未签劳动合同等问题。
下面通过一个典型案例,更深入地了解刘欢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策略。
在刘X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原告张XX与被告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刘X产生劳动争议。泗县某工程由中国XX集团承包,其将工程三标段和二标段分别分包给新余XX和宿州某公司。2020年4月27日,原告经介绍进入该工地从事内墙粉刷工作,与被告刘X协商每天工资为240元。2020年5月5日下午13时许,原告在工地上干活时从脚手架上跌落摔伤,受伤后被送往泗县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伤情为L1、L2椎体压缩性骨折,原告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等已由被告刘X垫付。原告受伤后向被告汇报情况,被告表示愿意赔偿,后却互相推诿。原告的核心诉求是依法确认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5日上述四被告对其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工伤保险赔偿责任。
这起案件存在多个难点。其一,原告以受伤事实要求被告承担责任,各方责任界定复杂,需要准确厘清各被告在案件中的角色和责任范围。其二,劳动法律法规在具体适用上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对于用工主体责任的认定需要结合具体案情进行精准分析。其三,各被告之间互相推诿责任,增加了案件的处理难度。
刘欢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首先到法院调取原告起诉书以及全部案件材料,之后与当事人刘X沟通,详细了解案件发生的经过以及每个被告在案件中的地位和角色,并听取了当事人本人意见。在此基础上,刘欢律师书写答辩状递交至泗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刘欢律师提出抗辩,指出双方之间没有劳务关系,刘X只是负责带班,并不是包工头或者老板,日常工作安排、工人工资多少、需要多少人务工都是别人说了算,且自然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请求依法驳回原告对刘X的诉讼请求。其法律依据是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在本案中,刘欢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通过细致的调查和分析,准确把握了案件的关键要点,明确了各被告的责任关系。在庭审中,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辩论技巧,成功地为被告刘X进行了辩护。他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使得法院最终支持了他的答辩意见,判定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原告承担用工主体责任,驳回了原告对刘X的诉讼请求。
这起劳动争议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普遍价值。它提醒用人单位在工程转包和分包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承包方具备用工主体资格,避免因违法转包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对于劳动者而言,在工作过程中要注意维护自身权益,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这也为其他律师在处理类似劳动争议案件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即要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通过合理的抗辩和证据组织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刘欢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深入调查、精准分析、合理抗辩,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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