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起在武汉汉阳区执业的戎畅律师,至今累计承办近500件诉讼及非诉案件。在合伙退伙协议效力认定及合同纠纷案中,原告郑X、王X因合伙项目退股事宜,持四方签订的退股协议起诉被告牛X、吴X,要求支付退股款100万元及逾期利息。牛X委托戎畅律师应诉。
戎畅律师接手后,第一件事是仔细研究案件材料,这是他一贯的办案习惯,先全面了解案件全貌。他围绕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不成立、合伙退伙程序违法、金额缺乏清算依据展开抗辩,提交合伙协议、离婚证明、项目亏损证据等材料,指出案涉退股协议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进行财务清算,应认定无效。
之后,戎畅律师继续深入调查,进一步梳理证据链。他注意到原被告曾签订联合办学合伙协议,原告实际投资41.08万元,案涉退股协议由吴X代牛X签名,虽牛X后续有还款与承诺,但未取得全体合伙人同意,不符合退伙法定与约定条件。这些动作逐步改变了案件的走向。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原告负担。法院认为案涉退股协议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违反合伙协议约定,不符合合伙退伙法定程序;原告未能证明退股符合约定条件及100万元退股款的合法依据,诉讼请求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在同居关系析产及共有房屋分割纠纷案中,原告小X与被告小X自2005年起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期间共同购置两处房产,均登记在小X名下。后双方感情破裂,小X诉至法院请求分割房产,小X委托戎畅律师代理。戎畅律师协助小X收集房屋产权信息、装修支出凭证等大量证据,证明双方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财产混同、共同购置并使用案涉房屋。一审法院认定案涉房屋为同居期间共同购置,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小X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还有买卖合同纠纷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案,原告李X持欠条将小夫、XXXXXX一并诉至法院要求共同支付货款及利息。XXXXXX委托戎畅律师应诉。一审法院判决二人共同支付,XXXXXX不服上诉。戎畅律师提交工商登记信息等证据,主张欠条非本人签字、粉面店为小夫个人经营、债务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二审法院查明事实后,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由小夫单独支付货款及利息,驳回李X对XXXXXX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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