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离婚时,一方将婚前房产给另一方,过户时不需要交税。可以申请办理析产过户,只要几百元手续费。
具体手续办理:本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原配偶)到原房证办理部门办理离婚析产登记。要件如下:
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4.经民政局协议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5.完税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6.其他必要材料。
要求是双方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也就是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虽然双方达成了有效的协议,但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的规定,是完全可以撤销的,这与婚姻法的规定并不矛盾。因此,尚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赠与,房产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对赠与房产一方离婚时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法院应予支持。
综上所述,因为在结婚之前都会商议关于新夫妻的住房问题,很多男方都会提前准备好房子作为迎娶对方的条件,但是如果在离婚之后就应该将完全是男方的房子的婚前财产交还给他,但是如果男方已经将财产赠送给妻子而进行过户时也是不用交税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