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国如何理解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可以变更或撤销。所谓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而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订立了合同。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如何判断合同属于因重大误解订立?
在实际办中,判断是否属于重大误解难度较大,但通常认为构成重大误解应当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 误解的“事实”是合同订立时存在的事实,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出乎预料的事实不构成重大误解;
2、 该事实必须是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基本前提条件;
3、 重大误解必须是本质的,一般误解不构成重大误解。所谓重大误解的本质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如不发生重大误解就不可能作出签订合同的决定;
4、 重大误解不是出于合同当事人的重大过失引起的,否则该当事人不得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撤销合同;
5、 单方重大误解还必须是重大误解将使合同的执行产生不公平的结果。
6、判断是否存在重大误解,还应当根据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时所处的客观环境及其认识能力进行。
三、误解的条件
1.必须是表意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首先表意人要将其意思表示表达出来,否则无从评价其是否存在着误解问题。其次,表意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因为误解所造成的,即表意人的错误认识与其作出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在表意人因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之后,另一方当事人知道对方已经发生了误解并利用此种误解订立合同,在此情况下是否构成重大误解?我们认为,尽管对方当事人出于恶意,但这并不影响重大误解的构成。因为在单方误解的情况下,不论对方是否知道,都可以因重大误解而撤销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恶意,可以在合同被撤销以后作为确定责任的一种根据,而不应作为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
2.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了重大误解。在法律上,一般的误解并不都能使合同撤销。我国司法实践认为,必须是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误解才构成重大误解,因为在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误解的情况下,才可能影响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可能使误解的一方的订约目的不能达到。
我们往往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把合同的相关事件了解清楚,防止出现不必要的麻烦。但是由于人们的粗心大意,总是导致意外事件的发生。比如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再遇到此类事件的时候,可以通过协商进行撤销合同,或者是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