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XX在被告某旅游公司工作长达十余年,负责景区卫生及动物饲养工作。当原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被告依法终止了用工关系。然而,原告不服,以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养老保险、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理由,先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不予受理后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养老保险补偿、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工资差额等共计十余万元。这一系列诉求给被告某旅游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和法律风险。长治地区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王宏亮律师,拥有11年执业经验,接受了被告的委托代理应诉。
王宏亮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凭借其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开始构建完整的抗辩体系。王宏亮律师曾处理过多起劳动争议案件,有着丰富的应对经验。他指出,原告XX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依法终止,所以被告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考虑到原告已参加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存在养老保险损失,并且相关争议不属于法院民事受案范围。
在庭审阶段,王宏亮律师围绕退休年龄、保险缴纳、仲裁时效、工资标准、用工性质等关键点,逐一驳斥原告诉求。王宏亮律师作为长治市律师协会诉讼仲裁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熟悉仲裁和诉讼程序。他强调,原告XX主张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早已超过一年仲裁时效,丧失了胜诉权。而且原告每日工作时间短,报酬高于法定最低标准,不存在工资差额。
王宏亮律师还精准区分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他指出,原告XX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用工,双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规制。他以其扎实的专业功底,为被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原告XX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主张养老保险损失缺乏依据。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的请求,已超过法定仲裁时效,不予支持。原告XX主张工资差额,亦超过时效且缺乏事实依据,依法不予支持。法院判决驳回原告XX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XX承担,被告某旅游公司全面胜诉。王宏亮律师在2018至2021年被长治市律师协会评为“长治市优秀律师”,2025年被评为长治市优秀工作者,他以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和业界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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