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公司在焦急中委托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陈建龙律师。陈建龙律师在刑事辩护、金融证券、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二十余年的执业经验,他以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在株洲法律界声名远扬。面对A公司的困境,他迅速投入到案件中。
陈建龙律师明白,要打赢这场官司,关键在于围绕票据合法性、真实交易关系、拒付事实、追索权行使条件这四大核心要点展开工作。他首先固定基础交易证据,将采购合同、对账结算单、发票等材料完整提交,以此证实债权债务真实合法,票据取得具备合法依据,直接驳斥了C公司“无真实交易”的抗辩。接着,他仔细梳理票据流转与提示付款全过程,提交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拒付证明等,证明A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被拒付,票据权利完整。
在法律适用方面,陈建龙律师精准查阅《票据法》第六十一条、第七十条,明确持票人对出票人享有法定追索权,清晰区分票据责任与基础合同责任,法律逻辑严谨。庭审中,他有力反驳被告各项无理抗辩,对C公司关于利息、诉讼费的免责主张逐一驳斥,坚持诉求合法有据。同时,他协助法庭厘清法律关系,在法院释明后明确以票据法律关系主张权利,确保诉讼方向准确、请求合法。
最终,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陈建龙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C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A公司支付票据款XXX元及利息;驳回原告对贵州XX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XXX元由被告C公司全额承担。A公司XX万元票据本金及合法利息诉求全部实现,成功挽回企业资金损失。
事后,A公司回忆起这次维权经历,对陈建龙律师的专业和负责印象深刻。陈建龙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办案风格,在票据纠纷案件中精准出击,为企业解决了实际难题。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自己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也让更多遇到法律纠纷的人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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