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没有写迟延利息

最新修订 | 2024-09-10
浏览10w+
裴斌律师
裴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7年主任
专家导读 第一种是一般延迟利息,第二种是加倍延迟利息。对第一种一般延迟利息,他的还款就按照合同上的一般债务进行归还,不需要进行单独的一个计算。而如果是第二种加倍延迟利息,都需要进行一个精确的计算。借款方还没有归还的全部财产去除与一般财务利息再乘以延迟履行的时间范围最后再乘同期贷款的一个基准利率。
强制执行申请书没有写迟延利息

每个人都会有经济困难的时候,那么当他们向亲戚朋友寻求帮助向其借钱的时候,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将借款额度全部归还的时候,其债主是可以要求向法律下达强制执行申请书的,但是如果该申请没有写延迟的利息,这个利息应该怎么算呢?

强制执行申请书没有写迟延利息?

(一)申请书怎么写

首先当我们需要向法院提出执行强制申请书的时候,申请书应该怎么去正确的书写呢?我们需要准备什么样的材料呢?

第一步,写申请书的时候要写明原因,为什么要进行申请?同时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了解其被还款人的经济状态,并且在申请书中注明,对于如果债主因为某种原因而不能进行书写的可以进行口头表示,通过录音的形式表达出来,自己要申请的理由以及还款进展程度,最后将录音的文件内容交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由人民法院作为记录之后,最后由申请人盖章签字。

第二步,需要带上生效法律文的副本。

第三补,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果该申请书,是由公民个人申请的,那么需要提供这个人的身份证明,如果该申请书是由法人申请的,那么则需要提供法人的相关证明,如果是由其他组织进行申请的,那么则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并且提供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如果该申请书是由债主的继承人,或者是其利益直接承受人申请出来的,那么需要提出相关证明,去证明你们之间的一个关系存在。同时,如果申请人因为某种其他原因不能进行申请,而需要请人代领申请的时候,那么这个代理人只需要提交上经过该申请人签字盖章的委托说明。当委托代理人需要进行这个申请的放弃或者是事件的变更,她不能一个人做决择,而是需要他的委托方经过受理同意后所做的决定才能被更改,否则无效。

(二)延迟利息怎么赔

当借款方超过有效期间内没有还钱的话,其延迟利息的归还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一般延迟利息,第二种是加倍延迟利息。对第一种一般延迟利息,他的还款就按照合同上的一般债务进行归还,不需要进行单独的一个计算。而如果是第二种加倍延迟利息,都需要进行一个精确的计算。其计算方法为,借款方还没有归还的全部财产去除与一般财务利息再乘以延迟履行的时间范围最后再乘同期贷款的一个基准利率。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1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7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强制执行申请书没有写迟延利息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4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1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0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8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4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1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8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2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5****74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4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8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3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8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5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8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判决书没写迟延利息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就算判决书中没有写明延期利息,未能够按期履行判决内容,被执行人也是需要支付延期利息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判决书没写迟延利息怎么办
过错一方在规定的期限之后依然没有支付金钱赔偿的,那么不论判决书上有没有写会产生延期利息,受害人一方都是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请,要求过错一方在赔偿应该给付的金钱赔偿的时候,支付一笔法律规定的延期利息。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强制执行申请书利息怎么算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执行到钱这个怎么写?迟延履行利息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
一、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但是仍然有个别办案经费紧张的地方要收取实际执行费用。
二、申请执行时间应该是:判决中所规定,对方应该履行判决规定的义务最后时间之后,你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法律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备案。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
强制执行申请书利息怎么算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执行到钱这个怎么写?迟延履行利息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
一、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但是仍然有个别办案经费紧张的地方要收取实际执行费用。
二、申请执行时间应该是:判决中所规定,对方应该履行判决规定的义务最后时间之后,你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法律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备案。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7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迟延履行利息需要写到申请书里面吗
在申请书中,虽然法律已明确规定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方法,即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息,但为了避免可能的执行机构操作不当,确保当事人权益,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强制执行时仍注明详细计算方式。如遇法院未按规定执行产生争议,申请人可向上级法院申诉。执行时,只需提交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执行法官会依法处理并通知被执行人。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强制执行申请书利息怎么算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执行到钱这个怎么写?迟延履行利息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
一、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但是仍然有个别办案经费紧张的地方要收取实际执行费用。
二、申请执行时间应该是:判决中所规定,对方应该履行判决规定的义务最后时间之后,你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法律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备案。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57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试论迟延履行利息的执行
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如果不服判决,可以上述,但不依据判决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怎样执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怎样履行
【案情】
原告廖某与被告陈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经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被告陈某在2006年12月30日前归还原告廖某借款本金46480元并支付利息2520元。该案在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被告未按时履行义务,为此原告向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分歧】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产生了以下分歧:
第一种观点认为:申请执行人在申请时没有提出要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只要按法律文书规定的标的执行即可。
第二种观点认为:该案应计算迟延履行利息,但计算的基数为法律文书确定的本金额即46480元。
第三种观点认为:该案应计算迟延履行利息,且计算的基数为法律文书确定的本金和利息之和即49000元。
【评析】
本案是关于迟延履行期间,迟延履行利息可由谁提起及如何计算的问题。
一、迟延履行利息可由谁提出
第一种观点认为,奉行的原则是不告不理。不能在当事人主张的事实范围以外干预当事人的权利,诉讼程序和其他辅助性程序都必须由当事人自己主动发动。要求被执行人赔偿因迟延履行所受到的损失是申请执行人的权利,这种权利当事人可以主张也可以放弃。执行是民事诉讼的一个阶段,最高人民审委会第1302次会议通过的人民民事诉讼风险提示规定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不会审理。迟延履行利息是法律赋予申请人的一种法律权利,这种法律权利能否付诸现实还有赖于权利人行使权利。因此在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先由申请人提出明确的申请。
笔者认为,要想弄清这个问题,还要从法律的具体规定入手。我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应当支付迟延行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9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执行通知,人民应在收到申请执行书后的十日内发出。执行通知书除应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并应通知其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迟延履行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可见,迟延履行利息可由依职权而主动行使。目的在于对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给予一定的经济性惩罚,以维护司法权威。
第一种观点笔者认为不符合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既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损害了司法权威,更放纵了被执行人。笔者不否认迟延履行利息是申请执行人的一项权利,但在我国目前的司法环境下。只要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时没有明确的放弃这项权利。就可依上述法律的规定,要求被执行人履行迟延履行利息。迟延履行利息由在执行中确定是有法可依的。
二、法律文书主文中确定的利息能否再计算迟延履行利息
第二种观点认为不能在计算利息的迟延履行利息。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首先是对法律的规定理解不透。我国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可见,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适用于金钱给付案件,金钱给付案件是指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人的义务为给付权利人一定数额金钱的执行案件。很明显,法律文书确定的利息应包括在债务人给付权利人的一定数额金钱之内。
其次是对法律文书确定的利息与迟延履行利息的性质认识错误。利息是货币依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产生的约定孳息或法定孳息。法律文书确定的利息即是将约定孳息与法定孳息用法律文书形式确定下来,这种确定使约定孳息与法定孳息具有了可强制执行性。而迟延履行利息是对不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一种惩罚性手段。是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而设定的一种责任。性质不同的二种利息不存在重复计算问题。
什么是迟延履行?迟延执行金是什么
[律师回复] 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迟延履行金如何计算的问题。 一、迟延履行的概念:法律上的迟延履行分为两种,包括给付迟延和受领迟延。您所说的这种情况属于给付迟延,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 (一)其构成要件为: 1、须有债务存在; 2、履行须为可能; 3、须债务履行期已届满; 4、须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未履行。 (二)给付迟延的法律后果为: 1、债权人可诉请强制执行; 2、债务人赔偿因迟延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 3、在给付迟延后,如遇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标的物毁损,债务人须承担履行不能的责任,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责。但如债务人能证明纵然没有给付迟延,损失仍将发生的,则可免责。 二、迟延履行金如何计算迟延履行的期间,从判决规定的执行期限的最后一天起算,直到执行完毕为止。非金钱债务,《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5条规定:迟延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已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根据具体案情决定。根据这一司法解释,无论申请执行人有无损失被执行人均应当承担迟延履行金。希望上面的解答对您能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咨询的问题,您可以随时电话跟我联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7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迟延履行生效判决书的利息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民事诉讼法》的法律条文规定中,有这样一条是如果在法律上要求被执行履行义务的这个被执行人,一旦他推迟了或者是发生了延迟这个履行的行为,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说这个被执行人,是应该在这个被延迟履行行为的这个时间段里面要支付双倍的赔偿利息的。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仲裁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最迟多久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应当依法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如果对方没有在裁决确定的的期限内自觉履行义务的,应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所在的提交书面的强制执行申请,在受理你的执行申请后,就会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进行强制执行。
(1)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若干份。
有二审的,应当提交一审和二审的法律文书,共三份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人民出具的生效证明或者仲裁委出具的生效证明。
根据终身判决书的内容,先至生效判决书的书记员,直接申请亦可以到立案大厅的诉讼材料中转中心,提交书面的申请。终审的做出的判决生效时间不是做出之时,而是双方当事人签收之日。
(6)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是律师的,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所函和律师证件的复印件。
(7)被执行人是企业的,应当提交企业注册基本资料、组织代码证相关证明复印件是个人的,应当提供个人身份材料。
(8)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被执行人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怎样计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案情介绍
申请执行人住房银行与被执行人某通信公司、某设计院借款担保纠纷一案,一审于2000年8月28日作出判决:
一、通信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住房行借款本金1000万元,利息384578元(计算至2000年1月20日,自2000年1月21日起到判决生效之日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付);
二、住房行对设计院的抵押物(576
7.45平方米的房产)在62083
16.80元及利息数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由通信公司承担。判决后,住房行提起上诉。二审于2001年3月21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生效后,因两被执行人未自动履行,住房行于2001年5月21日向一审申请执行。
二、执行
执行中,因通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决定执行担保人设计院的抵押物。经委托有关部门评估,认定上述抵押房产价值15295090元。后委托拍卖机构对该房产进行两次公开拍卖均未成交。2002年8月9日,执行裁定将抵押房产中的417
2.54平方米作价836458
8.40元人民币交付住房行,以抵偿设计院应承担的担保债务。该给付款项的计算方式为:
①除判决认定应承担的本金及利息外,一审及二审期间的利息,以应承担的本金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借款利率计付;
②自二审生效之日的2001年4月1日至判决执行完毕之日的2002年8月9日,以应承担的本金及利息之和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增加一倍计付迟延履行利息。
该案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设计院就本案执行中计算的利息和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向提出异议:

一,该案二审是申请执行人上诉引起的,故其不应承担上诉后及二审期间的逾期贷款利息;

二,抵押物一直被查封控制,在执行中评估、拍卖抵押物占用了大量时间,且这期间设计院并无妨碍执行行为,即不存在不自动履行的问题,因此其不应承担处分抵押物期间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三,计付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应以判决确定的债务本金为基数,而不应以判决的本金和利息之和为基数。针对设计院的上述异议,经研究认为,确定的设计院应当承担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债务利息符合法律规定,设计院的执行异议无法律依据,并裁定驳回异议。
三、法律评析

一,关于申请人上诉期间的利息承担问题。
首先,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民事诉讼主体的诉讼权利是平等的。在一审判决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平等地享有法定的上诉权利。在一审上诉期内,一旦一方当事人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就不产生法律效力,即对诉讼当事人亦无任何拘束力,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同一审判决前一样,仍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上诉必然引起二审程序,二审生效裁判不论是改变一审,还是维持原判,才最终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二审提起再审的除外)。本案二审判决主文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是文字处理上的省略,其实质是维持了一审判决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意味着二审判决自然导致一审判决生效(现有立法亦无此明文规定)。因此,在二审维持一审的情况下,案件的生效裁判只能是二审裁判,而不可能是一审判决。换言之,从纠纷产生到作出生效二审判决前,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直处于未确定状态。所以,这段期间的债务利息应以欠款本金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借款利率计付。
其次,从财产占有和受益角度看,一审判决在生效前,并没有立即改变当事人之间对诉争财产的实际占有现状,没有在事实上改变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权利人的权利仍于在被侵害状态。就本案而言,无论哪一方当事人上诉,主债务人在未实际履行还款义务前,一直占有借款资金,对该资金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同时,从合同约定和法律责任看,债务人也一直处于逾期付款的事实状态,应承担逾期付款的法律责任。而且,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因上诉人的不同,就改变违约方应承担的逾期付款债务利息和其他违约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强制执行申请书没有写迟延利息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