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说确认劳动关系纠纷这个案子。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里,上诉人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被上诉人颜XX、承德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产生了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XX公司觉得自己和承德XX公司是劳务分包关系,颜XX是承德XX公司雇佣的,和自己不存在劳动关系。他们的理由听起来头头是道,比如分包合同约定了承德XX公司自行承担与工人的纠纷责任,颜XX进入工地施工没经过他们同意,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等他们也不掌握,代付工资和医疗费只是无奈之举等。
颜XX一方则坚称,一审判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都正确。XX公司施工一部分后,在2024年10月2X日左右撤出,之后颜XX的工作由XX公司人员管理,工资也由XX公司发放,双方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李岩律师作为颜XX的委托代理人,在这个案子里起到了关键作用。他协助颜XX收集了聊天记录、证人证词等证据,证明颜XX在XX公司承包的项目中工作,受其管理且由其发放工资。最终,法院依据相关规定,确认颜XX与XX公司自2024年X月2X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了XX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再看工伤待遇争议的案子。申请人张XX受聘于滦平XX矿业有限公司,工作时受伤,被鉴定为伤残九级、停工留薪期X个月。张XX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各项工伤赔偿。公司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但认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计算过高,且已支付了停工留薪期工资。李岩律师作为张XX的委托代理人,帮助他提交了认定工伤决定书、初次鉴定结论书、考勤表、银行交易明细清单等证据。虽然考勤表未被仲裁委认可,但其他证据证明了张XX的工伤事实和工资情况。最终,仲裁委裁决自2025年11月12日起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一次性支付张XX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9205.5元。
还有用工主体责任确认的案子。申请人XX在滦平XX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名下车辆工作时受伤,此前申请确认劳动关系未获支持。XX认为车辆实际所有人XX无运输资质,挂靠在该公司,公司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公司则称XX是实际雇主,自己未对XX进行管理,不应承担责任。李岩律师为XX提供法律支持,依据相关法律指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XX挂靠在公司经营,公司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最终,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滦平XX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承担申请人XX的用工主体责任。
从这些案例能看出,劳动纠纷维权过程复杂,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都很关键。劳动者遇到劳动纠纷,要及时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工作情况、工资待遇等方面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同时,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李岩律师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虽然执业时间不长,但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处理劳动纠纷案件时游刃有余。在这些案子中,他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维权策略,成功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就是专业律师的价值,用法律为劳动者撑起了保护的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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