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节税的具体意思是什么
习惯上人们常把偷税与漏税合在一起,并称偷漏税。实际上,二者存在着质的差异。从概念上看,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伪造、变造、隐瞒、擅自销毁账簿、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从而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漏税是指纳税人并非故意不依照税法规定而发生未缴纳或少缴纳税款的行为。
偷税与漏税的区别主要有:
1.主观方面不同。偷税是以偷逃国家税款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具有欺诈性;漏税则是过失行为,有的甚至是意外事件。
2.客观行为不同。“偷税可能采取匿报应税所得或应税交易项目,不提供纳税申报,伪造交易事项,或者采取欺诈手段假报正确的数额“(见IBFD《国际税收辞典》),是主观故意的外在表现,而漏税则不存在任何故意的作为或不作为,其原因一般是办税人员不了解、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不健全,或工作粗心大意,因而错用税率、漏报应税项目、少计应税数量、错算销售收入和经营利润,造成少缴、未缴税款,或漏扣应扣税款等。
3.法律后果不同。偷税是一种犯罪行为,行为人不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应给予适当处理。
避税
联合国税收专家小组对避税的解释为:避税相对而言是一个比较不明确的概念,很难用人们所普遍接受的措辞对它作出定义。一般地说,避税可以认为是纳税人采取利用某种法律上的漏洞或含糊之处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事务,以减少他本应承担的纳税数额。虽然避税行为可能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但避税所使用的方式是合法的,而且不具有欺诈性质。避税是对已有税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缺陷所作的显示说明,它说明了现有税法的不健全特征。税务当局往往要根据避税情况所显示出来的税法缺陷采取相应措施对现有税法进行修改和纠正。所以通过对避税问题的研究可以进一步完善国家税收制度,有助于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发展。
有的研究者认为:避税实际存在三种情况,即合法的;非违法的;表面合法实质是违法的。
合法的避税,也称为节税,意指纳税人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经营结构和交易活动的安排,对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以减轻纳税负担,取得正当的税收利益。这在税务上不应反对,只能予以保护。
非违法的避税,这种避税行为往往是由于税法本身存在漏洞,使纳税人能够利用税法不完善之处作出有利于减轻税负的安排。这种避税行为,会使国家税收蒙受损失,但因为于法无据,税务局不可能像对待偷税一样给予法律制裁。只有完善税法,以杜绝漏洞。
表面合法实属违法避税,是在合法外衣掩盖下,欺诈手段逃税的违法行为。这种情况在国际税收中相当普遍。一般也是利用税法的差别规定和优惠政策,通过“挂靠“和“虚设机构“,以合法之名行逃税之实。对这类避税行为只有加强检查,一经查明真相,应按偷逃税论处。
节税
如前所述,节税一般是指在多种营利的经济活动方式中选择税负最轻或税收优惠最多的而为之,以达到减少纳税的目的。在税法中,有些规定的适用,可以由纳税人选择,何者要以以较低税率纳税,何者可以得到定期减免税优惠,投资者可以选择有利者。此外,企业在实际经营中,还可以通过控制所得实现时间等方法来减轻当期税负或延后纳税,而延后缴纳的税款,如同得到一笔无息贷款。一般来说,节税的形式主要包括:
1.组建形式变更节税。企业组建过程中,往往有多种方式可供选择。在不同的选择方式中,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说,往往能从中获得不同的利益,这利益之中就存在税收收益的问题。例如对于一个母公司来说是设立子公司还是设立分公司,就有很大的利益差别。子公司在形式上是一个独立的法人,独立核算其盈亏,而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它的盈亏要同控股公司(母公司)合并计算纳税。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以盈利,设立子公司更有利;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公司会更有利。
2.通过财务筹划达到节税。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通过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以减少其纳税义务。例如,材料采购成本核算时,可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或其他方法;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的选择等,都存在一个最优方案,使企业年度内或跨年度所实现的利润符合企业节税的要求。
3.利用税法中的税收优惠条款节税。在许多国家,为了保证税法的统一性和灵活性的结合,使税收更好地适应经济形势的需要,国家规定了许多税收优惠措施。而合理利用这些优惠条款,就可以达到节税目的。
立法意图是确定节税与避税的区分标准。节税是用法律并不企图包括的方法来使纳税义务降低;而避税则是对法律企图包括但由于这种或那种理由而未能包括进去的范围加以利用。
“非法“与“合法“的区分
究竟何为“非法“,何为“合法“,完全取决于一国的国内法,没有超国内法的统王标准,因而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在甲国为非法的事,在乙国也许是天经地义的合法行为。所以离开了各国的具体法律,很难从一个超脱的国际观点来判断哪一种情况是非法的。而且并非所有的国家都在偷漏税和避税之间划了一条泾渭分明的界线。另外,避税和偷漏在某些情况下也是可以相互转变的。可见,避税的概念有相当程度的弹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既然避税合法,为何又要反避税呢?其实避税的合法性是从法律而言;就经济影响而言,合法的避税与非法偷漏税之间的区别就毫无意义了,因为两者同样减少财政收入,同样歪曲了经济活动水平,因此,反避税的深层次理由源于经济而非法律。还有人提出以是否违背法律意图作为分界线:将那些与法律意图相悖,在税前达到减轻税负目的行为,作为反避税的目标;而那些与法律意图相一致的避税〈即节税〉不构成反避税的对象。
很多企业或者是公司,为了减少支出,就会在账务上做手脚,进行偷税或者是漏税,这样做是违法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下,不但要补缴税,国家还要对其进行好几倍的处罚,或者是判有期徒刑,总之做会计的一定不要偷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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