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当H方和Y方两者之间因为某一件事去进行谈判,最后达到两者满意的时候,两者就会情定一份书面协议“合同”。合同大多数人应该都有签过,那么你签过的这一份书面协议双方签了名以后是否就会产生法律效力。是否是受法律保护的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假设H方是否定追认这一份书面协议的,那么这一份效力待定的书面协议则视为是无效的。如果因此造成的损失则由H方的人员去承担。假设追认这份书面协议之前是处于法律效力待定的,那么经过追认以后呢,则视为有效的书面协议。
相关的后果:
第一种:假设签订书面协议的人是行为正常的正常人的话,经过相关机构里的代理人确认以后,那么这一份书面协议视为有效。倘若签订书面协议的人在智力或者精神方面欠缺的人,那么就不用经过相关机构代理人的确认,相对应的人可以向相关机构代理的人催确认这一步。
第二种:没有权力的代理人所签订的书面系欸,假设自己不给予确认的,那么对于自己不产生对于这个代理人的种种作为后带来的结果。倘若这个没有权力的代理人的行为包含了一半的民事诉讼事件的基本要求。那么就要承当相对应的法律责任。
那么发生这些事件的时候要怎么做呢?
第一个:应该要着重用选取书面形式。签订书面协议的本人确定,发生纠纷这种事件的时候书面协议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上面的种种相关权力义务都写得清清楚楚。
第二个:应该要着重视察和清楚对方,在签订书面协议之前,通过相关的政府办事单位进行对对方的各种条件的视察,看看对方的单位是由有诚信上的污点。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