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张被调查令调取的工商档案,成了一起执行案件的关键突破口。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与被告某实业公司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长期无财产可供执行。王彦栋律师接受委托,开始了这场艰难的执行之旅。
王彦栋律师为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西安外国语大学法学学士、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他2017年进入律师行业,工作语言为中文和英文,是陕西省涉外领军人才。其擅长的业务领域主要集中在公司治理、涉外法律服务、企业法律顾问、复杂民商事案件诉讼及执行。
在这起执行案件中,王彦栋律师通过调查令调取工商档案及银行流水,发现被执行人原始股东存在虚假出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报告。他以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追加原始股东及会计师事务所为被执行人,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执行阶段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后,王彦栋律师立即启动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与工商档案,发现流水断档与公司更名相关。接着以曾用名再次申请调查令,调取原始档案,证实股东未实际缴纳注册资本。之后依据《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将原始股东、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采取以诉促执策略,同步推进执行与追责诉讼,最终迫使被执行人及股东主动和解,全额支付工程款。法院支持了王彦栋律师的意见,认定原始股东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验资不实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案件全额执行完毕,原告债权全部实现。
除了这起执行案件,王彦栋律师还处理过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原告系某金融租赁公司,因业务需要与多名被告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合同履行过程中,主债务人未按约支付租金,长期违约。王彦栋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对案件证据进行全面梳理,指导原告收集全套证据材料。庭审中围绕多个观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最终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解除双方部分合同条款,确认案涉十三台车辆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判令相关被告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等,最大限度维护了金融租赁企业合法权益。
在合伙工程结算协议效力确认纠纷案中,原告以被告双方恶意串通签订协议,损害其合伙收益为由,请求确认两份协议无效。王彦栋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证据,围绕多个要点开展工作,庭审中充分发表意见。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方全面胜诉。
王彦栋律师凭借着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在各类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践行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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