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5月,苗X联系鞠X从事废料装卸劳务,工作内容与案涉公司经营范围相符,作业工具由公司提供,劳务费由苗X个人账户支付。8月16日,鞠X在作业时高空坠落受伤,住院148天并自行支付部分医疗费用。事故发生后,苗X虽支付部分费用,但鞠X仍面临巨额赔偿诉求难题,这可能使鞠X及其家庭陷入经济困境。此时,辽宁大连地区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的刘瑶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已承办近200件案件,开始介入此案。
在案件初期,刘瑶律师凭借其在合同纠纷领域擅长梳理复杂合同关系的经验,明确鞠X与案涉公司存在劳务关系。她收集劳务关系建立的证据,如微信沟通记录、作业工具提供情况等,证明鞠X是在为案涉公司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同时,刘瑶律师关注到苗X通过个人账户支付劳务费这一细节,为后续追究股东连带责任埋下伏笔。
在伤残鉴定环节,刘瑶律师协助鞠X完成司法鉴定,确定鞠X伤情构成二级伤残、五级伤残、八级伤残,误工期、护理期等时长也得以明确。她依据自身在劳动争议领域处理工伤赔偿纠纷的经验,准确核算各项赔偿项目,为诉讼请求提供坚实依据。面对被告对部分赔偿项目标准的异议,刘瑶律师结合法律规定和鞠X实际情况,据理力争。
针对苗X提出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独立的抗辩,刘瑶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指出苗X提交的审计报告为诉讼期间形成,无法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且劳务费由个人账户支付无对应垫付返还记录,存在财务混同嫌疑。最终,法院认定苗X无法完成举证责任,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案涉公司赔偿鞠X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苗X承担连带责任。刘瑶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为鞠X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刘瑶律师在执业期间,凭借出色的业务能力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业界同仁的认可,她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未来将继续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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