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纠纷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领域。曾有这样一起案件,王某某在上班前换衣时突发疾病死亡,人社局认定视同工伤。可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生效判决确认王某某与包头市某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内蒙古某某XX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用工单位,但包头市某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而内蒙古某某XX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更是无派遣资质,将王某某二次派遣至内蒙古某某特种钢管公司,这一系列违法用工行为,让工亡家属的维权之路充满了挑战。
这时,杨洋律师登场了。他是内蒙古启韬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深耕合同领域和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秉持着“秉持客观公正,深耕本土实务,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杨洋律师精准锁定违法二次派遣这一核心争议,开始夯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用工过错的完整证据链。他有力地反驳了两公司“无劳动关系”“无过错”等抗辩,全程代理仲裁、一审、二审,稳定推进程序。
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工亡待遇91万余元,判令两公司连带担责。这一结果不仅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工亡家属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杨洋律师作为专业劳动工伤律师的办案能力与维权价值。
除了这起劳动纠纷案件,杨洋律师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也表现出色。有个叫俞某某的人,胡某某向他借款,经结算后出具欠条,约定分期还款等内容。但胡某某还款后剩余未还构成违约。杨洋律师精准锁定欠条核心证据,明确借款人违约事实与担保人连带保证责任,清晰核算欠款金额,主张律师费由被告承担。庭审中,他高效举证质证,应对被告抗辩,推动法院全额支持本金和律师费,并判决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以最短时间、最优结果帮俞某某追回了欠款。
在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中,杨洋律师同样展现出了专业的代理能力与庭审把控力。赵某某与武川县某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支付定金40万元,但涉案土地为村集体土地,未经发包方村委会同意、未报备,且赵某某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被告发现合同违法后全额退还40万元,赵某某却以被告单方违约为由诉请赔偿定金18万元。杨洋律师精准抓住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核心,提出合同无效抗辩,论证定金条款无效,提交类案支撑“同案同判”,清晰梳理土地流转法定程序,有力反驳原告违约主张。最终法院采纳全部抗辩意见,驳回原告18万元赔偿请求,为委托人避免了经济损失。
从这些案件中可以看出,杨洋律师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能准确把握核心争议,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真正做到了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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