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使用管理定义有什么属性?

最新修订 |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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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包括了自然属性、社会属性、经济属性等。城市用地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赋以一定用途和功能的土地的统称。是用于城市建设和满足城市机能运转所需要的土地。如城市的工厂、住宅、公园等城市设施的建筑活动,都要由土地来承载,而且各类功能用途的土地经过规划配置,使之具有城市整体而有机的运营功能。
城市土地使用管理定义有什么属性?

一、城市土地使用管理定义有什么属性?

1、自然属性

土地的自然生成,具有不可移动性。即有着明确的空间定位,由此导致每块土地各具有相对的地理优势或劣势,以及各所具有的土壤和地貌特征。另外土地还有着耐久性和不可再生性。

2、社会属性

地球表面,绝大部分的土地已有了明确的隶属,即是土地已依附于一定的拥有地权的社会权力,无论是公有的或私有的形式。

3、经济属性

土地的经济属性是通过土地自身的价值被社会认可的条件下来体现的。也表土地利用过程中能以直接或间接地转化为经济效益的特性上。另外,城市用地还可因人为的土地利用方式,得以开发土地的经济潜力。

4、法律属性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土地是一项资产,由于它的不可移动的自然属性,而归之于不动产的资产类别。城市地产产权的国有或集体所有,或是在此条件下,我国所实行的地权中部分权益转让等社会隶属形式,都经有法定程序得有立法的支持,因而土地具有明确的法律属性。

二、管理的必要性

首先,城市土地本身的特点要求加强城市土地管理。

其次,城市土地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密切关系要求加强城市土地管理。

最后,中国城市土地的国有制要求加强城市土地管理。

三、管理机关

(1)市土地管理局。(2)市规划管理局。(3)市房地产管理局。(4)市司法局。

城市土地管理的内容:

(1)城市土地的规划管理。(2)城市土地的行政、经济、法制管理。

城市土地的经济管理是指车政府用经济手段管理城市土地。城市政府通过经济手段管理城市土地,能把投入城市土地的大量资金通过城市土地的有偿使用予以回收,并在投入城市土地的整治和开发,从而实现城市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同时,经济手段是城市政府指导城市用地的重要杠杆,能充分发挥城市土地的使用效益。

城市土地的法制管理是指城市政府用法律手段管理城市土地。事实上,城市土地的规划管理、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都要有法律依据和保障。

我国所有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也会根据使用的类型而分为了居住用地、工业用地以及科教文卫等用途的土地,同时每一项土地的使用期限也是有所不同,所以国家也是有必要将城市土地进行集中管理,那么企业和公民在使用国家土地时也是需要先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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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较为完整的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实质是国家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把国有土地以约定的面积、价格、使用期限、用途和其他条件,让与土地使用者占有、使用、经营和管理。由于出让土地使用权具备了物权所包含的基本权利,即占有的权利,一般意义上使用的权利,收益的权利和一定程度的处分权利,所以它是除土地所有权之外的较为完整的物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政府。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充当出让人。各级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主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组织、协调、审查、报批和出让方案的具体落实,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活动的审核与权属管理。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客体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不能出让,出让土地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设施也不能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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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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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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