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X满心欢喜地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房屋,按约定付清了全款并入住多年,本以为生活就此安稳。然而,到了办理过户的时间,却怎么也联系不上房屋的原主人赵X和陈X,过户手续迟迟无法办理。这让林X陷入了焦虑和无奈之中,于是他找到了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的朱红亮律师寻求帮助。
朱红亮律师2016年毕业于山西大同大学法学系,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近八年的法律实务经验。她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核心领域,处理过400余件各类案件。在执业过程中,朱红亮律师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
在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二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也未提交答辩意见及证据。朱红亮律师作为原告诉讼代理人到庭参与诉讼,她凭借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专业能力,协助原告林X梳理案件事实。她收集并提交了身份证、房产证、公证书、付款凭证、中介费发票等关键证据,同时配合法院调取涉案房屋的房产信息查询表。在庭审中,朱红亮律师当庭清晰阐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及法律依据,充分举证证明房屋买卖及原告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赵X、陈X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原告林X将涉案房屋过户至林X名下,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林X负担。法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经公证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告已按约履行全部付款义务并实际入住,二被告应依合同约定履行协助过户的义务。原告提交的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且能形成完整证据链,法院予以采信,二被告缺席庭审的行为不影响案件事实的认定,原告的诉讼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支持。朱红亮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林X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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