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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职业病算不算职业病?

帮助5人 4w浏览 匿名 2020-08-12 辽宁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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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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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针对您的疑似职业病算不算职业病?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劳动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的职业病必须是《职业病目录》中公布的我国法定职业病,职工须有此类职业接触史,且经卫生机构诊断,确定为职业病的方可认定工伤。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作出了规定,即“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批准后施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对非法用工主体的职工患职业病的也作出了相应规定,即“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全文
    6 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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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疑似骨折算不算工伤?
职员疑似骨折可能算、也有可能不算工伤。具体是否属于工伤,与是在何处、因为什么原因骨折等有关。若是骨折的职员怀疑自己的伤情是工伤,可以带着自己到医院治疗后获得的病历等材料,向相关机构提出工伤认定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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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申请的职责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1.工伤事故登记(受理岗)主要负责对企业申报的工伤事故进行详细的登记与备案。
2.工伤参保认定(受理岗、复核岗)将涉及到对参与工伤保险的职工在申报时是否已进行投保以及是否符合相关工伤待遇享受标准进行严格审查和认定。
3.负责对申请办理工伤认定的在职员工,是否按期完成了社保缴纳及是否满足各项要求,进行全面的审核。
4.对参与工伤保险的各个企业,我们会进行定期的审核,以确保其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同时也会检查是否存在拖欠或未足额缴纳的情况。
5.我们还需要确认并准确记录每位参保职工的工伤保险参保时间,以便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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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算职业病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哪些算职业病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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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外公去世单位不批丧假可以离职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确实如此,关于外祖父逝世是否可享用休丧假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此情况下并无相应的法定丧假期。
依照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劳动者在其发生直接亲属关系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离世之时,经所在工作单位的行政主管官员充分审慎考虑后,可授予一至三日的法定丧假期。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的薪资待遇。
然而,对于外祖父这一类非直接亲属关系的人员而言,若劳动者的非直接亲属如祖父母、兄弟姐妹、姑婶、叔伯以及配偶的父母等离世,则并不在法定丧假期之列。
因此,当外祖父离世之际,劳动者无法享受法定丧假期,但仍可向用人单位提出请假申请,待本单位行政主管官员审批通过后,请假期间的薪资待遇将不予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三十三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五十六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正常离职不给批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合情合理的情况下辞去现有职务而遭到企业拒绝时,当事人可考虑采取以下几种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首先,在出现任何纠纷之际,若双方当事人尚且具备协商调解的可能性,应秉持自愿、公平以及诚信为本的原则,给予充分的协商机会,尊重并执行双方所协商达成的共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若劳动关系中产生了争议,劳动者有权选择与雇主进行协商解决,同时也可以寻求工会或其他第三方机构的协助,以期达到和解协议。
其次,当劳动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又不愿接受调解,或者即使达成调解协议但未能得到遵守时,他们可以向调解组织提出申请;
同样地,若不愿接受调解,调解失败,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被履行,则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对于仲裁结果不满的,除了特定情形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若劳动者认为自己的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了雇主的侵害,他们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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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算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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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残保金申报上年职工工资总额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残保金在计税过程中的至上年工资总额部分,其具体算法在于上年度该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作为分子,而分母则为该单位在职职工的总人数。
换言之,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为:
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残保金的缴纳并非以单一月份的工资总额为准,而是根据全年1至12个月份的在职职工人数相加后除以12,从而得出的平均职工人数,并进行四舍五入取整。
其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设立初衷是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对于那些未能按照相关法规要求雇佣足够数量残疾人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都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资金。
保障金的年缴纳额度是通过以下公式来计算的:
(一)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二)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三)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
法律依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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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算不算工伤?
算。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患职业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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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对罹患职业病应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用人单位必须履行职责,为患有职业病的人员提供有效的治疗、康复保障以及定期身体检查等服务措施。
对于不适合继续留在原有岗位工作的职业病患者,用人单位有责任将其调任至其他适宜的职位,并确保妥善安置。
对于在接触职业危害环境中进行操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给予相应的岗位补贴以示关怀与激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第五十一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三条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
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第五十四条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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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算工伤吗?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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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企业破产职工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当公司因破产而不得不宣告解散之际,其员工所面临的赔偿金问题处理方式如下:
在大多数情形下,首先应当开展破产清算程序。
随后,将全体破产财产作为支付员工赔偿金的资金来源,按照每位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服务的年限长短顺序确定具体补偿标准,具体而言,每满一年即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水平的金额;
若劳动者在本单位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视为已服务一年,以此类推;
对于服务时间未达六个月的劳动者,则需向其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水平的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8年员工离职有补偿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时,可享有经济补偿金的权益。
然而,若劳动者与雇主达成共识或劳动者提前告知解除劳动合同,则将不具备获得经济补偿金的资格。
而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将根据劳动者在当前用人单位所任职的时间长度来予以确定。
换句话说,如果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达到了一年的期限,那么就可以按照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领取经济补偿金。
若是工作年限超过了六个月但未达到整一年,这部分时间将作为一整年来处理;
如果工作年限不足六个月,经济补偿金将按照半个月工资的水平进行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燃煤锅炉职业病补助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之规定,职业病被视为工伤范畴,故在赔偿方面,应依据工伤赔偿相关条款执行。
以下为具体赔偿细则:
1.对于治疗工伤所需之医药费用,若该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则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如工伤员工需住院治疗,其所产生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同意后,至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均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而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则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
3.工伤员工前往与本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所需费用,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同样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4.对于因患职业病而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其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仍由所在单位按月发放。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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