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同事上周工作下班的时候摔倒的时候抢救不及时死亡了,现在家人准备跟公司索要工伤死亡赔偿的,但是不知道这样能不能算是工伤的。下班途中摔伤死亡算不算工伤的?

帮助10人 3.5w浏览 匿名 2020-10-08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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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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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摔伤、不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不属于工伤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全文
    7 202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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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不算工伤,不能索赔。 从以下法条可以看出,“途中摔伤”只有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能定为工伤。你是在上班途中自己滑倒的,不属于上述规定的范围,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全文
    8 202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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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的时候自己摔倒了,下班途中摔伤死亡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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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摔伤算不算工伤
一般职工在下班途中摔伤都不会认定为工伤。因为这并非是因为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不符合认定为交通事故工伤的条件要求,因而属于工伤。若是由他人行为造成摔伤,可以向对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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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房产证规划用途有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房产证上用途标注为“商业”与“办公”之间的差别,具体如下所示:
首先,两者的产权年限存在显著差异,商业类地产的使用期限一般为40年,而办公性质的物业则为50年。
其次,当相关单位在经过合法程序获得房地产开发用地后,需凭借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当地县级或以上级别的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登记申请,待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方能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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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班途中摔伤算不算工伤
一般职工在下班途中摔伤都不会认定为工伤。因为这并非是因为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不符合认定为交通事故工伤的条件要求,因而属于工伤。若是由他人行为造成摔伤,可以向对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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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死亡事故以路权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各当事人在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行为及其造成的后果,以及其所负过失的轻重程度,进行责任认定。
若由于某一方当事人的过错直接导致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则该当事人需承担全责;
反之,如果是由两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过错共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则应根据他们各自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影响及过失的严重性,来分别判定他们应承担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
若各方当事人均未有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且此事故被确认为交通意外事故,那么各方当事人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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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摔跤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摔跤如果是属于劳动者自己的原因导致的,那么肯定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但如果是工作的原则导致的那么显然是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的,具体情况由工伤认定部门根据实际原因来认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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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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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摔伤算工伤吗
劳动者在上下班的过程中,由于自身的原因发生意外情况,导致摔倒受伤的,此时一般是不能认定属于工伤。因为劳动者摔伤是因为自己没有注意相关环境导致,同时也没有处于一种交通环境的大前提下,因而不能认定其构成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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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漏收了一项费用医院让我自己补上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此,我们提供以下两种途径以供参考:
首先,县级及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置专门的医疗机构监管管理办公室,各级医疗机构监管管理办公室在其相应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指导下展开各项工作。
其次,可通过如下方式解决相关问题:
(1)与经营者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和解;
(2)寻求消费者协会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的协助,进行调解处理;
(3)向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4)依据与经营者所签订的仲裁协议,向具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以及(5)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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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摔伤算工伤吗?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的,在上下班途中,因为职工本身不是司机,如果这是发生交通事故,是构成工伤的。开私家车上下班的,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意外事故,只要是不是你自己的责任,或者主要责任,那么在发生事故后,你受的伤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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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劳务关系的工亡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劳务关系中所涉及到的劳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不幸离世,作为雇主应担负起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其赔偿范围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为处理丧事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及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关于丧葬费的具体数额,应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的总金额进行计算。
至于死亡赔偿金,则需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按照二十年的期限进行计算。
然而,对于超过六十周岁的受害者,其年龄每增长一岁,赔偿年限便会相应减少一年;
若受害者年满七十五周岁,则仅需按五年计算。
此外,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需根据抚养人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与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来确定。
如果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那么计算年限将截至其十八周岁为止;
如被抚养人已无法从事任何劳动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则计算年限为二十年。
同样地,对于超过六十周岁的被抚养人,其年龄每增长一岁,赔偿年限便会相应减少一年;
若受害者年满七十五周岁,则仅需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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