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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购房按揭未还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吗

帮助5人 3.8w浏览 匿名 2020-11-09 山东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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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全文
    8 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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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购房按揭未还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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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
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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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贷款怎么提取公积金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办理此项业务时,需务必提交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永久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以及他们各自的户籍信息誊本,以及正式合法的婚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为确保配偶在购买住房时的权益得到保障,还需要提供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记录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由所在单位进行严格审核后,加盖公章确认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及《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若该房屋系夫妻双方在婚前购置,且并非共同所有,则配偶无权因购买该房屋而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反之,若该房屋在婚后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则须提供公证部门开具的公证书,方能依法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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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公积怎么提取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企业依法进行利润分配并提取盈余公积金。
在提取盈余公积金的过程中,应根据具体金额,相应地记录以下会计分录:
首先,借记利润分配账户中的提取盈余公积金子目;
接着,贷记盈余公积科目中的一般盈余公积子目。
同样地,对于公益金的提取,也需要按照规定的数额进行记录,其会计分录如下:
先借记利润分配账户中的提取盈余公积金子目,然后贷记盈余公积科目中的公益金子目。
当企业决定将提取的公益金用于集体福利设施支出时,应执行以下会计分录:
首先,借记盈余公积科目中的公益金子目;
紧接着,贷记盈余公积科目中的一般盈余公积子目。
最后,如果企业选择使用盈余公积来弥补亏损,则应按照当期弥补亏损的实际数额,记录以下会计分录:
首先,借记盈余公积科目中的一般盈余公积子目;
其次,贷记利润分配账户中的盈余公积转入子目。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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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余额能取吗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要符合相应的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2、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积金;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公积金;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积金;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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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购房合同签订后违约金怎么算
[律师回复] 解析:
1.首先要确认您所签订的合同中是否已明确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从而依照这一约定进行索赔。
一般来说,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针对双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预先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当某方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时,作为守约方,您应该仔细阅读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并按照合同约定,向违约方提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要求。
通常情况下,合同会约定按照每日的比例来计算违约金,自违约方违约的次日开始,计算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合同义务为止。
2.其次,需要评估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是否合理,若认为其不合理,则有权申请增加或降低违约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法院予以减免时,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即视为过高;
而当另一方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为由请求法院予以增设时,应当以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因此,在评估违约金标准是否合理时,需要先确定损失的具体金额,然后再根据损失的大小来决定是要求提高还是降低违约金。
3.最后,如果在合同中未能找到关于违约标准的明确约定,那么您仍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主张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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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共有转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
共有产权房存在两种所有权变更途径:
第一种为针对自身持有的房屋份额进行转让;
其次便是处理整栋共有房屋。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按份共有权人有权将其所持有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份额予以处置。
在涉及到按份共有房产的整体产权变更需求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条款,未经其他共有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的情况下,任何共有房地产均不得进行转让。
这意味着,无论该房产属于共同共有抑或是按份共有性质,各共有人在进行房产转让时,必须遵循全体共有人的意愿,否则无法实现产权变更。
关于处分共有不动产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需征得占总份额超过三分之二的按份共有人的同意,除非各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
换言之,若无共有人之间的处分协议,只需获得占房产份额三分之二的按份共有人的认可,便可完成房产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指的是房产份额的三分之二,并非全体共有人数量的三分之二。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按规定天津产假128天还是158天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天津市关于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等问题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0〕22号)中的相关规定,女性职员在生育期间享有以下福利假期:
首先,已婚妇女在怀孕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时,可享有为期128日的产假。
具体的产假期限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1)若为自然分娩,则产假为98天,其中包含了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2)若生育子女符合法律规定,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需额外增加产假30天,如无法提供额外产假,则需向该员工发放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实得工资作为奖励;
(3)对于预产期前的休假,女职工可提前申请15天,但如果因预产期前生育而导致产前休假未达15天,则剩余部分将与产后产假合并使用。
反之,若预产期后生育导致产前休假超过15天,则超出部分将按照病假相关规定处理;
(4)若生育过程中遇到难产现象,女职工可额外增加产假15天;
(5)若生育为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名婴儿,女职工可额外增加产假15天。
其次,对于怀孕的女职工而言,如选择终止妊娠(包括人工终止),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给予相应的产假:
(1)若妊娠不足12周终止妊娠,可享有产假15天;
(2)若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可享有产假30天;
(3)若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可享有产假42天;
(4)若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可享有产假98天。
最后,关于产假期间的薪资待遇,具体规定如下:
(1)女职工在本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照女职工在休产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除以30.4后再乘以享受产假天数来确定;
(2)女职工在本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照在本用人单位实际工作月份计算。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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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按揭房提取公积金方式根据购买的房屋类别不同有所差异,如果购买的是一手房的话,需要携带购房合同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和购买房屋所开具的发票,自己本人的身份证件前往缴纳公积金的银行提取公积金,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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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购置税有哪些优惠政策如何申请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我们将依据以下明确的规定来进行确认:
首先,对于由纳税人自行购买并用于个人使用的应税车辆而言,其计税价格应该等于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方的所有价款,但这并不包括所涉及的增值税税款在内。
其次,如果是纳税人自己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那么其计税价格应该是完税后的关税价格再加上关税以及消费税的总和。
接着,对于纳税人在自家工厂内自制并用于个人使用的应税车辆,其计税价格应当根据该类应税车辆的市场销售价格来确定,同样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并不包含增值税税款。
最后,对于通过赠与、获奖或其他方式获得的自用应税车辆,其计税价格则应当按照购置该类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上所载明的价格来确定,同样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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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可以买按揭房吗?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买按揭房的;但前提是要确保本人是参与了购买了公积金、以及还有申请贷款前公积金的缴纳不能少于六个月、再者就是自己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和稳定的收入,这样才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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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条件破产清算员工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解析:
公司的清算活动可大致划分为解散清算以及破产清算两大类别。
当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无法继续维持正常运作,需实施清算程序以清偿全部债务时,若能够顺利完成清算工作,则无需启动破产程序。
此二者在概念上及操作实践中皆有显著差异。
具体表现如下:
首先,清算的性质截然不同。
公司清算包括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两个方面。
其中,解散清算通常是由公司自愿发起的或者由政府部门主导实施的行政性清算,而破产清算则是由法院主导的司法性清算。
其次,被清算企业所处的法律地位也有所不同。
在解散清算阶段,企业虽然已经被宣布终止运营,但其法人资格并未完全丧失,在清算期间仍然享有一定程度的权利和经济行为。
然而,在被宣告破产清算之后,企业的法人权利和行为将彻底丧失,清算机构依法获得对破产企业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
最后,处理利益关系的侧重点亦大相径庭。
解散清算过程中,由于企业通常不会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因此清算的主要任务除了终结企业尚未完成的业务,收取债权并清偿债务之外,还着重于分配企业剩余财产,调整企业内部各个投资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相比之下,破产清算的根本原因在于资不抵债,因此,清算的核心任务便是调整企业外部各个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将企业有限的财产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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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查询住房公积金可以到网上银行查询。主要功能: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及明细查询、月缴额查询;公积金贷款余额及明细查询、还款计划查询、公积金贷款自助还款、贷款试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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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购房定金老公交的,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结婚之前所支付的购房定金应被视为个人财产。
然而,若在婚后将其用于购买房屋或支付首次付款,则该笔资金应被视为共同财富。
具体而言,以下情况下的财产可视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在结婚前拥有的财产;
2.在一方遭受人身伤害后获取到的医疗费用、残疾人士生活补助金等相关费用;
3.经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规定仅归属于丈夫或妻子单方的财产;
4.专供一方使用的生活用品;
以及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及医药生活补助费。
而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以下财产则应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均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1.工资和奖金收入;
2.生产和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
3.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以及
8.夫妻一方名下持有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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