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职业病诊断资料有什么

帮助5人 5w浏览 匿名 2022-06-23 青海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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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职业病诊断需要提供下列资料: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病史的书面材料;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职业病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全文
    13 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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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最新诊断标准
1、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3、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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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原审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申请再审之时,您需要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首先是申请再审之人为自然人者,需提交其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其次是需要提交申请再审的相关判决、裁定以及调解书的原始文件的正本,或者经过核实无误的副本;
最后是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所提交的主要证据的复印件。
再审程序,是指法院对于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事由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原审案件(亦称为“本案”)进行重新审理并做出裁判的一种特殊救济程序。
再审程序包括了一系列启动、审查再审事由、原审案件再次审理的法定程序。
这一程序在民事诉讼法中被视为一种独立的审判程序,既非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所必须经历的审判程序,也与民事诉讼法中的一审程序、二审程序有所区别。
从其本质属性来看,再审程序是为了纠正法院已经生效的违法裁判而设立的一种补救程序,即为不增加审级的具有特殊性质的审判程序。
在审理再审案件时,应当围绕着申请人的再审请求展开审理和裁判。
如果对方当事人在再审庭审辩论终结之前也提出了再审请求,则应将该请求一并纳入审理范围并做出相应裁判。
若当事人的再审请求超过了原审诉讼请求的范畴,则对此部分请求将不予审理;
如若构成另案诉讼,则应告知当事人可另行提起新的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
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可以是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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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诊断的标准是什么
1、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3、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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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和总经理有哪些职责和权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董事与总经理这两个关键职务之间的本质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董事作为公司董事会的正式成员,他们是代表整个公司的权益,并对股东大会负有全面责任的决策层核心力量。
其次,总经理则被视为公司运营实践中具体执行管理权的关键角色,主要职责在于落实并贯彻董事会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然而,它们两者在职能权限上亦存在显著差异。
董事的权力范围涵盖了表决权、知情权、建议及质询权以及提案权等多个方面。
而总经理的职权则源于董事会的明确授权,因此必须对董事会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尽管如此,无论是董事还是总经理,都在公司治理架构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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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诊断的标准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3、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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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公司以工作量没完成扣工资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员工作为正常情况下的离职请求,而申请扣除其工资的相关事宜,我们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这种行为的合法性。
如果员工作为普通情况下的离职,且并未对雇主单位造成任何经济上的损失,那么此时雇主单位试图扣除其工资的做法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在此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在接收到劳动者的申诉之后,会展开全面的调查取证工作。
如果经过调查证实劳动者所述属实,那么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要求雇主单位全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若雇主单位未能按时支付,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还可进一步要求雇主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员工作为非正常情况下的离职,或者其离职行为已经给雇主单位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单位为了尽可能地挽回自身的经济损失,可能会采取扣除部分工资的方式来进行弥补。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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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进行职业病诊断?职业病人如何行使保障权?
从事职业劳动的劳动者由用人单位出具职业病诊断费用和诊断鉴定作用。对于劳动者的职业病诊断应当依据职业病的诊断标准,对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因素,以及劳动者的临床诊断表现,作出综合分析,并将诊断结果形成诊断说明书提交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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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工伤鉴定后辞职了怎么领赔偿金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完成工伤鉴定并决定离职之后,被雇佣者应由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向当地的工伤保险机构提交相关的赔偿申请。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明文规定,如若工伤职工自愿提出解除或终止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将有义务一次性支付其相应的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则需一次性支付其相应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关于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金额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地方人民政府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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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未获利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刑法典中,关于职务侵占罪做出明确规定,若犯罪嫌疑人未参与其窃取行为所涉及的金钱分配,则此种情况下的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而若数额达到一定程度,构成了盗窃罪中的“数额巨大”这一标准,那么,相关责任人将面临着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还有可能被附加判处没收个人全部或部分财产的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所谓职务侵占罪乃是指在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任职的员工,因职位便利条件获得机会,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较大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其主要区别在于:
1.发生时间有所差异:
(1)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可能会发生于时效期间的任一时段;
而(2)诉讼时效中止则只可能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发生;
2.引发的法定事由各不相同:
(1)对于诉讼时效中断而言,法定事由往往是基于当事人主观意志所能决定的事情,例如提起诉讼或者提出请求;
相对地,(2)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则是当事人无法通过自身意志来控制的事件,比如不可抗力因素或债务人失踪等;
3.导致的法律后果也存在显著差别:
(1)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下,法定事由发生之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将不再被计入,而是自法定事由发生之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上相当于形成了前后两个独立的时效期;
与此相比,(2)诉讼时效中止则是将中止的期间暂时停止计算,直至法定中止事由得以消除后,再恢复计算时效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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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职业病鉴定去哪里诊断?
临沂市职业病鉴定一般去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处理;而且一般诊断职业病机构的条件必须要具备职业病医师的资格,这种机构所鉴定出来的结果才能得到更好的得到法院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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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新乡女性职工医保缴纳年限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本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内,收取保障费用的个体参保人需满足男性满60周岁及以上,而女性则为满55周岁及以上的条件。
对于男性而言,其所需缴纳的累计期限须不低于25年;
相较之下,女性所需要缴纳的累计期限清晰透彻且明确地规定了下限,即不少于20年。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两个年龄段的人群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才能在退休之后享受到相应的医疗保险福利待遇。
然而,如果在退休之前未能达到上述最低年限的要求,他们仍有机会通过一次性的方式来补足实际缴费年限的医疗费用,以确保能够顺利获得医疗保险的相关权益。
此外,只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等方面的医疗费用,都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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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出院准备资料有那种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患者出院之际,务必妥善保存如下文件:
(1)完整的住院病历;
(2)由主治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
(3)详细记载出院情况的出院记录(出院小结);
(4)X光片、CT片以及相应的诊断报告单;
(5)详尽的手术记录;
这五种文件均系患者进行伤残鉴定所必需;
(6)所有医疗费用的发票;
(7)详细列出用药品种和数量的用药明细清单;
以上七种文件将对患者未来的法律诉讼产生重要影响。
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建议您向主治医师提出以下要求:
(1)在诊断证明书或者出院小结中明确指出需要加强营养;
(2)注明住院期间的护理人员数量;
(3)明确告知出院后是否需要护理服务及其期限;
(4)确定出院后的全休时间;
(5)说明出院后是否需要拆除内置固定装置或钢板,以及相关的拆除费用;
(6)明确告知出院后是否需要继续接受门诊治疗或定期复诊。
关于出院后的门诊治疗事宜,请您特别留意以下几点:
许多患者在出院后仍需定期前往医院就诊,此时最为关键的步骤就是确保医生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了您的就医情况,同时妥善保管好每次门诊的费用收据。
若仅持有门诊费用收据而无其他证据证明其与交通事故导致的伤害之间存在关联性和必要性,那么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院很可能不会认可此笔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装饰合同纠纷判决需要哪些资料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装修纠纷的取证事宜,以下几种途径值得考虑:
首先,用以明确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对于自然人原告来说,须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或户口簿;
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原告而言,应提交营业执照、社区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登记资料;
如果当事人名称在建设工程法律关系建立之后有过变更,则需提供由登记机关开具的变更证明。
其次,用以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或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等文件。
再者,用以证明施工工程合同实际履行状况的证据,如工程预算、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项的支付凭证以及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能够共同证实工程量及质量的文件。
最后,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即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支持诉讼请求的具体计算方法和详细清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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