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开庭之后宣判还要去一次吗

4.8w浏览 匿名 2024-05-01 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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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必忧虑,“开庭过后另行指定日期宣判”是指法院不会在审判当日直接做出判决,而是等待主审法官对案件进行详细评估和审议之后,再行决定并公布最终的判决结果。
    至于法院何时作出择日宣判这一决策,实际上并没有具体而明确的法律规定或标准时间,我们只能从字面上理解为在合理的时间段内完成,而这个合理的期限应当以不超出法定审理期限为准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简易程序而言,通常应在三个月之内完成;而对于普通程序来说,一般应在六个月以内(但在特殊情况下,最长可达15个月)完成。只要在上述期限内宣告判决,均视为符合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全文
    7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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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开庭是宣判吗
法律未规定第二次开庭后多久判决,具体由主审法官安排,但应当在审限内审结。第一审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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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之间的置换需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双方务必关注以下六个关键点:
首先,互换的条件必须是两方均已合法取得了家庭承包方式的有效土地承包经营权。
其次,参与互换的双方主体仅限于同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户。
再次,互换土地的初衷应该在于双方能够更便捷地进行耕作或满足各自的管理需求。
此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可以采取等价交换的形式,亦可选择不等价交换,若选择后者,则需用货币来弥补差额。
最后,互换土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且采用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时,须向发包方提交备案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互换后的土地一般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如未进行登记,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互换在广大农村普遍存在,是一种小规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它实际上是承包人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他人行使,自己行使从他人处换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互换后的双方均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
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性质上是一种互易合同,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
互换表面上看是地块的调换,实质上是带有物权让渡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
权利交换后,原有的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关系,变为发包方与互换后的承包方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作出相应的调整。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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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酒驾第二次醉驾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处置方式如下:
第一,在驾驶员饮用任何含酒精饮品后仍继续驾驶机动车者,将面临暂扣为期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惩罚,此外还需缴纳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其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如果已经受到过两次或以上的处罚,那么该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将会被吊销,并且在未来五年之内都无法再驾驶营运性质的机动车。
最后,根据相关规定,当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每百毫升八十毫克时,即可判定为醉酒驾车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可疑贷款次级贷款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是指由商业银行根据借款人实际的偿付能力,对其所持有的贷款质量进行分类管理的行为准则,共分为五个等级:
正常、关注、次级、可疑以及损失。
其中,后三者被视为不良贷款。
具体而言:
1.正常贷款:
当借款人与银行签署相关合约并按照约定时间履行还款义务时,该项贷款的损失为零。
2.关注贷款:
此类贷款中,借款人具备还款能力,但存在一些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不利因素,如果这些因素持续存在,可能导致贷款损失率不超过5%。
同时,借款人的本金或利息逾期(包括展期在内)达到90天(含)。
3.次级贷款:
在此类贷款中,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已经出现显著问题,无法全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借助抵押资产或其他途径来完成还款,预计贷款损失率将介于30%-50%之间。
此外,借款人的本金或利息逾期时间在91天至180天(含)之间。
4.可疑贷款:
这类贷款中,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便有抵押物或担保措施,仍可能引发损失,预计贷款损失率在50%-75%之间。
借款人的本金或利息逾期时间超过181天。
5.损失贷款:
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几乎无望偿还贷款本息,贷款必然面临损失,银行将在完成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予以注销,预计贷款损失率在75%-100%之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条
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
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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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开庭后多久宣判?
第一次开庭后多久宣判具体时间并未规定,但是大概的时间是由适用程序而决定的。民事案件中简易程序是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是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当庭宣判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刑事案件中简易程序二十日内审结、普通程序两个月内审结。行政案件中简易程序是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普通程序是立案之日起六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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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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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日宣判需要再次开庭吗?
择日宣判需要再次开庭,但是也不是绝对的。择日宣判主要指的就是人民法院没有办法当庭作出裁判的,人民法院就会选择这种宣判方式。当然了,案件情况比较简单的,人民法院是可以当庭对此宣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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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饭店进肉之后不给钱怎么索要
[律师回复] 解析:
若饭店与供货商在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共识,依据双方事先订立的协议,倘若此份贸易合同所引发的任何争议皆须提交给指定的仲裁机构裁决,则供应商有权向该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反之,若是双方已提前设定了关于争议处理的管辖法院,并且这份管辖权协议并未违反法定的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原则,那么该协议即为有效。
在此情况下,供应商即可向指定的协议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若既无仲裁协议,又无管辖权协议存在,供应商便可以选择向饭店设立所在地或合同执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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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交新房注意哪些细节呢
[律师回复] 解析:
交付新居时需关注的事项首要的便是开发商需已经顺利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
其次是我们日常提到的两书——质量保证书与使用说明书,现今的交房过程中,开发商理应对此两项文件予以提供;
再者便是开发商应已经得到国家认可的专业测量机构对住房面积实际测量的详细数据,对此数据有必要仔细比较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确保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当收到入住通知后,应初步判断开发商是否按照计划交付新居,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那么就需要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并根据开发商的回应来决定是否前往收房。
按照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前往收房,在收房过程中,
首先要检查开发商提供的文件是否满足上述要求,然后对即将接收的房屋进行实地验收。
在与开发商进行交接时,应特别留意以下几个方面:
1.确认入住的房屋是否为本人所购买的房屋,如果发现与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存在差异,应在入住前向开发商提出,如无法满足要求,则应要求更换;
2.判断住房面积是否存在误差,以及误差比例是否超过了3%;
3.自行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结构性的问题,应及时向开发商提出,同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对于非结构性的问题,应在与开发商交接时,如实做好双方签字的书面记录,并要求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进行维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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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开庭后多次时间宣判结果?
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是最完善最健全的,保护着老百姓们的利益和权力,保护着人民群众的财产不受到损失,那么第二次开庭后多次时间宣判结果?其实在法律上,并没有对开庭审理直到宣判的时间进行具体的规定,但是对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是有明确的时限的,下面就让我们具体的来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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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劳动仲裁庭审程序过程复杂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案件开庭审理期间,仲裁员将会宣读仲裁庭的纪律规则,明确告知各方当事人的权益以及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若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希望申请回避,也必须在这个阶段向仲裁庭提出申请。
在仲裁庭展开调查工作的时候,首先由申请人一方当事人宣读其申诉书,并对其中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改。
随后,双方当事人将按照顺序依次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并进行交叉质证。
在仲裁庭的辩论环节中,双方当事人将针对争议焦点问题阐述各自的观点和立场。
当所有程序都已完成之后,如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则由仲裁员负责组织调解;
否则,仲裁庭将依法作出裁决。
最后,经过对笔录的审查确认无误后,仲裁庭便可宣布闭庭。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
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
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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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实房屋产权变更需要哪些手续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夫妻房产的过户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在夫妻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即结婚登记之后),进行发生变化的房产所有权归属,亦可称之为房产变更。
针对此种情况下的夫妻房产变更,夫妻双方只需带着结婚证明文件、房屋两证(即房产证与土地证)以及个人身份证明等资料,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变更登记"窗口进行相应的业务办理即可。
此外,在提交资料的同时,还需附上购买房屋时所支付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以及房产平面图两份,以及夫妻双方共同拥有该房屋的协议及更名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夫妻房产过户并不涉及税费的收取,但仍需支付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所需的相关手续费。
另一方面,若在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则无法直接进行房产过户,而必须通过赠与的方式来实现。
同样地,在这个过程中,仍然需要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办理,然而在此期间,需要按照赠与过户的标准缴纳相应的房产过户费用。
对于未婚夫妇而言,赠与过户手续的办理包括签署赠与书、缴纳相关费用、进行公证、办理产权转移以及交付房产等多个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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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二次开庭能宣判吗?
这次开庭,有可能就是宣判,但是离婚官司二次开庭是否能进行判决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的复杂程度来进行判断的。如果对方提供了新的证据,有可能会使案情更加复杂,法庭再次开庭进行审理,如果是这个情况可以对新证据发表意见,然后双方进行辩论,最后法庭才能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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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第二次酒驾被抓怎么判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第二次涉及酒后驾车行为而受到处罚的规定如下:
首先,对于在饮酒之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情况,驾驶员将面临一次性的扣除12分的处罚;
此外,暂时性地被撤销其六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资格,同时还需要承担起一千元至两千元之间的罚款额度。
其次,如果因为之前已经有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记录,并且因此受到了相应的处罚,那么在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时,将会被处以十天以下的拘留,以及一千元至两千元之间的罚款,同时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吊销。
再者,如果是在饮酒后驾驶营运性质的机动车辆,那么驾驶员将面临十五天的拘留,以及五千元的罚款,机动车驾驶证同样会被吊销,而且在未来的五年之内都无法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资格。
最后,如果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导致了犯罪行为的产生,那么驾驶员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终身都不能够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资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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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支付时间是什么时候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并未明确规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时限问题,只是针对各种级别的工伤致残情形,设定了相应的就业补助金额度。
关于该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额度,则主要由各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地方政府依照其各自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出纳工作内容及职责在你管辖范围之内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各个企事业单位均应根据自身会计业务的实际需求来灵活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一般的会计工作岗位可划分为以下类别:
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或主管会计人员,出纳员,财产物资核算职能部门,工资核算及审核部,成本费用核算处理部门;
财务成果核算处理部门,资金核算处理部门,往来款项结算处理部门,总账报表编制及分析部门,稽核审计部门,以及档案资料管理部门等等。
对于已经实施了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来说,他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设置相应的工作岗位,同时也可以将这些岗位与其他工作岗位进行有机整合。
在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上,既可以采取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亦或是一岗多人的模式。
然而,出纳人员却不得兼任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为了确保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遵循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即钱账分管(出纳负责现金管理,会计负责账务处理;
会计开具发票,出纳负责收款付款),出纳与会计这两个职位不能由同一个人担任。
通常情况下,出纳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库存现金的妥善管理,办理银行存款的具体收支业务,填制收付款记账凭证并经由他人审核无误后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期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进行核对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除了上述所列明的不能兼管的工作之外,出纳还可以承担诸如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等岗位的工作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八条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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