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医院职工离职原单位收培养费是多少

4.8w浏览 匿名 2024-05-01 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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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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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对于参与公司内部以及对外短期培训课程和中长期全日制进修的员工,若其个人所承担的培训费用超出公司所设定的固定标准(通常情况下,该标准为人民币1,000元),那么他们将需要按照相关规定与公司签署一份正式的《员工培训协议》。在这份《员工培训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对员工在接受培训后需履行的服务期限进行了详细说明。倘若员工在必须履行的服务期限内选择提前离职(包括自动离职和主动辞职两种情形)或者因为违反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而遭到解雇,那么他们就有责任向公司退还一部分已经支付的培训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全文
    9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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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离职单位有权要回培训费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违约离职单位有权要回培训费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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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单位断交社保有什么影响
[律师回复] 解析:
确实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影响。
生育保险的享受要求必须是在生育之前的12个月之内持续缴纳保险费用,而若是中断了缴费则无法由个人进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操作。
如果在此期间未能保持连续性缴纳,将会导致无法享受到生育保险的相关报销权益。
在此种情形下,最好在生育前完成补缴手续。
作为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的个体,您有权对所在单位为您所缴纳的保险费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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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医疗事故怎么赔付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处理医疗事故赔偿时,应当遵循以下相应标准:
首先,医疗事故赔偿中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应按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计算;
其次,对于残疾生活补助费,则需依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按照同地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水平进行计算;
最后,还包括其他相关费用的赔偿。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失业保险金说我是自愿离职还能领取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主动离职能否申领失业救济金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指出这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在申请失业救济金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基本要求:
首先,申请人必须曾经依法缴纳过社会保险费,并且这个缴费期限不得少于整整一年;
其次,申请人的就业状况必须是非自愿性中断,也就是说,导致其失业的原因并非出自其个人主观愿望;
最后,申请人还需进行失业登记,并且表达出强烈的职业寻求愿望。
对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概念的理解,通常指的是因为合同期满而终止劳动关系;
因企业方单方面提出解约而导致劳动关系终止;
由于企业方的行为不当(例如使用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迫使员工不得不结束劳动关系;
以及由于企业方未能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导致劳动关系的提前终止。
具体来说,要想成功申领失业救济金,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并且在过去的一年内,企业和个人都已经履行了应尽的缴费义务;
其次,申请人的就业状态必须是非自愿性中断;
最后,申请人已经完成了失业登记手续,并且表现出积极的求职态度。
综上所述,如果是主动离职的话,那么就无法满足上述第二条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
因为主动离职属于申请人自愿选择的就业中断方式,因此无法获得失业救济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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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离职单位有权要回培训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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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的义务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为保障广大员工的权益,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立定、健全及完善各项劳动规定与制度,确保每一位劳动者均能够依法享受劳动权利并承担相应的劳动义务。
2.当涉及到与劳动者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或重大决策的制定、修改或是决议时,例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及劳动定额管理等方面,用人单位需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的深入讨论,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和建议,并与工会或职工代表进行平等协商,以达成共识后确定最终方案。
3.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执行的过程中,若工会或职工认为存在不妥之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异议,通过双方协商来对其进行修正和完善。
同时,用人单位有责任将直接影响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进行公开公示,或者书面通知每位劳动者。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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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交社保应赔偿3倍工资有何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解析:
若雇主未为其员工提供社会保障福利与费用,在此情况下,该名员工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单方面解除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有权向雇主要求补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关于经济赔偿金的具体金额,将根据该名员工在当前雇主处所服务的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即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而所谓的“月工资”,则是指该名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的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
如果该名员工在雇主处的工作时间不足十二个月,那么他/她的平均工资将以实际工作月份来计算。
另外,如果该名员工的月工资高于雇主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他/她所能获得的经济赔偿金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计算,但赔偿的总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最后,如果该名员工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他/她的经济赔偿金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值班律师在审判阶段的职责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值班律师的主要职责如下:
1.免费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服务;
2.为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提供最适合其情况的诉讼程序建议;
3.协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变更强制性法律措施;
4.根据案情处理,就相关事宜向有关部门或人员提出专业建议;
5.协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权利;
6.其他依法应尽的责任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其次,在涉及认罪认罚案件的过程中,值班律师还应提供以下法律援助:
1.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详细解释认罪认罚的性质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2.对于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量刑建议以及诉讼程序适用等事项,向相关部门或人员提出专业意见;
3.在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关键时刻,必须在场见证。
最后,值班律师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在看守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重要场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派遣或安排的方式,为那些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全面的法律帮助的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
国营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待遇如何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在企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已经完成后,如果不幸离世,将向其家属发放丧葬费用以及直系亲属的救济资金。
丧葬费用按照该职工过去两个月的平均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的两倍进行支付;
对于直系亲属的救济费用而言,若有一名直系亲属需要抚养,将按照已故者本人工资的六个月进行支付;
若有两名直系亲属需要抚养,则按照已故者本人工资的九个月进行支付;
若有三名及以上直系亲属需要抚养,则按照已故者本人工资的十二个月进行支付。
其次,自2005年7月1日起,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疾病或者非因公原因去世后,一次性的抚恤金(亦称救济金,下文统称为抚恤金)标准将按照如下规定进行调整:
第一,企业离休人员去世后,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将按照其死亡当月所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数额的十个月进行计算;
第二,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去世后,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将按照其死亡当月所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或退职生活费数额的七个月进行计算;
第三,对于企业离休人员中按照相关规定可享受的每月1至2个月生活补贴的平均数,也将被纳入到计算一次性抚恤金的基数之中。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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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单位还没辞职能入职吗?
能不能去新单位入职,一般要看新单位对入职是否有明确要求。目前许多单位都会明确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离职证明)才能办理入职手续。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办理离职手续,出具离职证明,但并未要求必须签署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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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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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能否入职新单位?
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事先告知新单位知晓。否则,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赔偿损失。而新单位也会因为你隐瞒已有劳动关系构成欺诈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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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培训机构虚假宣传算诈骗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虚假宣传可以视为严格意义上的诈骗行为之一。
通常情况下,这种做法主要目的在于诱骗并误导消费者,以期以此获取不当的商业利润。
如果符合以下四个基本要素,便可将其归类为诈骗罪:
(1)客体要件:
诈骗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和私人财产的所有权。
然而,有部分犯罪活动尽管也采用了类似的欺诈手法,甚至追求非法经济利益,但由于它们所侵害的客体并非或仅限于公共和私人财产的所有权,因此不能被认定为诈骗罪;
(2)客观要件:
诈骗罪在客观层面上表现为利用欺诈手段来获取数额较大的公共和私人财产。
具体来说,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欺诈行为,而欺诈行为从形式上看,包括两种类型:
一种是虚构事实,另一种则是掩盖真相;
从本质上看,它是指让受害者陷入错误认知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的自然人,只要他们达到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就能够成为本罪的犯罪嫌疑人;
(4)主观要件:
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同时还需要具有非法占有公共和私人财产的意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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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有错,应返还职工培训的费用与违约金
1、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2、按公平原则解决争议.合同有约定的可以退还,赔偿,没约定就无法退还培训费用和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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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无证驾驶只罚款不拘留是什么原因
[律师回复] 解析:
因涉嫌无证驾驶之行为,若情节轻微者,通常以罚款为主要处罚方式,同时辅助以口头教育,而非实行拘留措施。
然而,对于在未获取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处于暂扣期间仍然驾车上路的情况,其将面临的惩处包括但不限于二百元人民币以上至两千元人民币以下的罚金以及可能高达十五天的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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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伤要求做司法认定该走什么流程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倘若雇主未能于三十日之内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受害者即伤员则需在工伤事件发生之后的一年时限内,向具有管辖权限的工伤认定委员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在雇主或受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后,负责工伤认定的相关机构有权依据雇主或受害人所提交的相关资料,来判断是否受理该项请求。
在受理申请之后,认定部门应在六十日内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
2.在工伤认定决定书正式发布之后,如果雇主或受害者对于工伤认定结果持有异议,他们可以在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构提出复议申请。
工伤认定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两个月内做出复议决定。
如对复议决定仍有异议,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的六十日内,受害者应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要求雇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其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受理此案后,应在组成仲裁庭后的六十日内做出仲裁裁决。
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进入到工伤赔偿的司法程序中。
一审的审判期限通常为六个月。
如当事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可在十日内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的审判期限一般为三个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职工工作中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倘若职工作为行为主体在上班途中或下班过程中遭遇交通事故,如若对方被判全责,则该职工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进而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然而,若是双方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均负有相应责任,那么双方都应依照交警部门所出具的事故责任比例划分,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此情况下,双方可
首先通过保险公司在其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对于超出此范围的部分,再按照责任比例向对方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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