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是可以依法流转给个人的,流转的形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