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房(公寓)产权是40年或50年,住宅产权有影响。
1、商住房是“十一五”时期,国家要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对于商住房有两种解释:
(1)是既可以作店面,又可以作住房(商住两用);
(2)是楼下是店面,楼上是住房,产权为同一人。
2、 商住房(公寓)产权是40年或50年,产权到期后,要给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
3、对于“商住房”的风险,决策部门早有提示。2007年,北京市住建委就曾针对“商住房”项目发出风险提示,强调这种销售方式不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应谨慎投资2011年,北京市下发相关通知,要求商业、办公类项目不得设计成住宅的格局。
4、开发商在建和未售出的“商住房”出路将是:由房企自持,或出售给住房租赁企业;同样,一部分个人持有的“商住房”将以合适的价格出售给住房租赁企业,或者自住和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