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时工不做了工资怎么办
可以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发放工资。
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制这种用工形式的特点是实行同工同酬,凡是与单位有的劳动者,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都应当为其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并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为其支付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临时工在受聘期间按岗位享受。报酬标准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临时工工资包括奖金、有关补贴,不能攀比正式员工工资待遇。
第十二条,临时工的劳保用品,与正式员工待遇相同。
第十三条,临时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待遇,其他假视情况可以特批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