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干部判刑后执行刑罚时停发退休金,刑满释放后按照服刑前的金额继续发放。
一、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二、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
三、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四、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部《关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问题的答复》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服刑期间没有退休金。服刑期满后可以按服刑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监察部《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退休的国家公务员在任职期间或者退休后触犯刑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判决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
根据上述规定,退休的国家公务员如果因为犯罪而被羁押、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停发基本退休金,但应根据《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规定发放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