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尝试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相关规定如下: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如有需要可及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