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汽车应装备符合规定的三角警告牌;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应配备处于有效期内的灭火器和消防器材,灭火器在车身应安装牢靠并便于使用。违者将处以警告或20-200元罚款。目前国家对公共交通工具如营运客车、出租车、危险品车等乘客集中或容易引发火情的车辆有强制性规定,要求司机及有关人员随车携带好灭火器。对私家车没看见这样的硬性规定,但是车辆进行年检时,车内必须放置有灭火器,否则就无法通过检审,并且为了安全起见建议还是配一个。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