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问我是公司一名临时工,去别的地方上班年龄已经有限制了,请问律师依据劳动合同法公司除给我交这6年的养老金外还该有其它补偿吗律师你好:我是公司一名临时工,在煤矿上班六年,煤业公司没有和我签定劳动合同,2009年8月山西省煤矿兼并重组我公司已停产至今,2010年2月公司通知我交6年养老金,其它什么待遇也没有了。今年我已50岁了。家庭生活经济来源十分困难,去别的地方上班年龄已经有限制了,请问律师依据劳动合同法公司除给我交这6年的养老金外还该有其它补偿吗谢谢回答!江苏-常州425浏览2018-09-02共3回复常州法律问答顾问
1、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建议引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三项,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计算经济补偿金按照第4
6、47条。你可以要求相当于一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补偿就是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方面,只能要求补缴到社保,不能折现算给个人,应该你个人负担的部分由你本人承担。因为社会保险费可以理解为:单位和你本人都“欠国家的钱”。
3、法律保障劳资双方的权益,并不会因为单位有违法之处就允许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因此请注意做好以下三点:
A、你不是“辞职”或者“申请”什么,而是“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30日,可以通过投递以保存证据。
B、主动做好工作交接,因为一旦造成损失,最后认定是你责任的话,该赔单位的还是你赔。双方最后应当有个书面的东西证明“工作交接已经完成”,这样对双方都好。
C、最后一个月工资的事情,可以在协商和仲裁中一并解决,问题不大。最后注意,办理离职时慎重签署一些文件,看清楚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