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交的银行卡,必须是本人的。
户籍属于异地的劳动者,劳动关系解除之后,没有在本地就业的,一般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因为住房公积金属于劳动者本人,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向本人支付,需要提交本人持有的银行卡。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网《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房自住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五)、(六)、(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办理机构:
到公积金账户所在管理部或银行经办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