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月15之前离职的员工不为其缴纳社保,而在15号之后离职的员工会为其进行社保缴纳。
●或者公司会规定必须干满一个月,否则企业缴纳的部分也将由个人承担。
当然这些知识企业内部规定,那在法律上又是如何说的呢?
●《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劳动法》也规定,当月的工资还是由原单位支付,那么在那里上班领取的当月的劳动报酬就应该相应的缴纳社保。
也就是说,只要职工在职1天,企业都要为职工缴纳社保,而且不能出现个人承担企业缴纳费用的情况,否则会面临以下用工风险:
(1)职工离职后申请仲裁,企业面临补缴风险
(2)离职日期未到,在交接过程中发生工伤,企业由于当月未缴社保将会承担高额的赔偿费用